本报北京8月13日电(记者何春中)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互联网上存在遗失、被盗身份证非法买卖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一切买卖、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公安部正在推动建立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有效解决身份证挂失申报问题。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打击买卖、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加快推进年初开始启动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居民身份证的安全可靠。
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能进一步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同时社会用证单位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一致性认定,可以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目前,全国已有1.6万余个派出所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到今年年底将在全国全面铺开。广大群众有自愿提前换领身份证的,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身份证。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用证单位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责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用证单位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对责任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督促相关用证单位切实落实身份证核验责任。对于买卖、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