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坚持诚实做人,诚信营运,从不占他人便宜,不取不义之财,多次上交送还乘客遗失的钱物。
他就是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加林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李永生。
李永生家境贫困,母亲年逾古稀,女儿在读大学,妻子下岗……由于背负着沉重的生活负担,李永生一直省吃俭用。2012年3月11日下午,一名外地客人乘坐李永生的出租车时,将一个钱包遗忘在车上。起初李永生并未发现,直到又一名乘客坐上车,才知道客人遗失了钱物。李永生对后来的乘客说:“客人丢了钱,肯定非常着急,要赶快将钱包送到公司,好找到失主。”于是二人一起将钱包送到出租车公司等待失主。
不久,来自兰州的失主许维鑫急急忙忙赶过来。经过核对,这个遗落在李永生车上的钱包装有8200多元现金,存有11万元的4张银行卡和几张发票。失主许维鑫紧紧拉着李永生的手,当场掏出1000元表达谢意,却被李永生婉拒了。
在加林出租汽车公司的登记册里,记录了李永生许多拾金不昧的事例:2010年3月15日,捡到冬虫夏草3袋,价值8万余元;2011年5月19日,捡到厨房用具两套;2011年5月24日,捡到诺基亚手机一部等。在这些记录的最后,都留下三个字——“已认领”。这些年,李永生在车上捡到并归还失主的财物价值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