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抚远9月1日电(记者吕博雄)截至9月1日,黑龙江省境内大部分江段的洪水水位已经开始回落。嫩江干流全部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黑龙江干流同江以上江段虽仍在高水位,但也在不断回落,松花江干流洪峰已经通过哈尔滨,哈尔滨江段水位比洪峰最高水位回落近0.3米。同江至抚远段由于处于三江汇合处,水位仍有上涨的可能,成为黑龙江全省防汛的关键点。黑龙江全省进入“后洪灾”阶段,灾后安置成为考验地方政府能力的棘手问题。
入汛以来,黑龙江省遭受的洪水灾害已致522万名群众受灾,全省共转移受灾群众31.9万人,93个安置点共集中安置1.76万人。抚远县的安置点是一所空置的五层楼小学,共有462名受灾群众安置在此。一楼的走廊内设有卫生室、热水供应点等便民设施。东辉村的村民张玉发说,在安置点,有民政部门提供的折叠床和铺盖,还有一天三顿的热菜热饭及时供应,挺好,但就是对以后的生活心里没底。张玉发今年种了30公顷大豆,如今已经料定颗粒无收。他现在最担心的是洪水推倒他家的瓦房。即使房屋不倒,他估计等洪水退了,抚远的天气也到零摄氏度左右了,房屋不能晒干,经过冬天的冰冻,第二年春天化冻后,房屋很有可能坍塌。
比张玉发家情况更糟的是一些贷款租地的农户。六十来岁的滕建新向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贷款50万元,新买了一台25万元的进口收割机,又租种了30公顷耕地,但一场洪水把再过20天就可以收获的庄稼全毁了。“今年的贷款咋还?明年的生产咋组织?今后住在哪儿?”这三个问题是安置点的受灾群众跟记者谈得最多的。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地方上的农户普遍没有缴纳农业保险,更没有缴纳农村房屋险。记者向受灾群众提及未来的出路,大部分受灾群众都会以“看政府有啥政策”做答。
目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黑龙江省洪灾救灾等级仍为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8月29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也将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提上日程,在鹤岗市绥滨县召开了全省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会上订立了四条原则,其中包括坚持受灾群众自救、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以及坚持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会议还提到,在生活救助标准上,对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救助15元,救助时限为3个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对房屋倒塌、严重损坏的,其补助标准在勘察、核实灾情后统一确定。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陈润儿在会议中强调,要把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与经济发展、财政实力和整体救灾工作相适应,相协调。
除了受灾群众安置外,黑龙江省内三大流域的堤防长期受高水位的洪水浸泡,退水溃堤危险增加,灾后加固修复堤坝是一项重要工作。部分县区强降雨过后内涝严重,排涝工作也很繁重。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李国华告诉记者,嫩江杜蒙段现在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内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