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国)最近出台的《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指出,对未按规定同步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新建住宅小区,该市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批规划方案。
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消除幼儿园布局“盲区”、努力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是今后3年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着力点之一。该市规定,每容纳1万常住人口、服务半径不超过400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应配置1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人口聚集的老城区,根据实际需求,原则上服务半径1米~2000米内应配置1所幼儿园。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两万人以上的乡镇,服务半径两公里以上,应配置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