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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4日 星期六
中青在线

本溪:一起“死案”变活的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 宋广辉 通讯员 王晓竟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9月14日   03 版)

    如果不是出于感谢,谁会向法官送锦旗、写感谢信?在案件审理期间,原告被告甚至第三方都对审判人员满意并且都送锦旗和感谢信的事,并不奇怪;但在案件强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向法官送锦旗和感谢信的事,非常罕见。

    如此罕见的事,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青年法官门福彬和刘洋近日碰上了。

    被告一跑成“死案”

    今年年初,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落到门福彬和刘洋头上。

    案子已经调解结案,调解书虽然生效,但几乎没什么用——被告跑了。原告甲公司向本溪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魏维把这块难啃的骨头交给了年轻人。执行二庭庭长门福彬受命之后,带上青年骨干刘洋往前冲。当他们顶风冒雪几经周折多方打听到被执行人乙公司的办公地点时,却发现那里人去楼空一片狼藉,只有几个残破的办公桌椅。当地居民反映,该办公地点已经长期无人出入。

    乙公司是本溪某区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在该区有投资项目。甲公司在区财政账户上打过一笔与乙公司联合开发专用项目款,这笔钱是否可供执行?政府一旦干预,将加大该案件执行难度。执行工作要推进,又不能与“服务大局”相矛盾,怎么办?

    经魏维同意,门刘二人到区财政局依法请求协助执行。一番积极有效的沟通之后,区财政局将乙公司的台账送到了法院。结果很让人失望,乙公司早已将存款从财政账户中支出。

    门福彬和刘洋感觉不妙。接下来的多方查询,印证了他们的担心。和以往经手的诸多案件几乎一个面貌,被执行人基本上啥也没留下:没有房产登记,办公室是租的,没有车辆登记,银行账户没有存款。

    “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他们向魏维报告:这基本上是个“死案”。

    魏维相信自己手下这两位爱将的能力。45岁的门福彬经验老到,34岁的刘洋敏锐灵活。一番鼓励之后,魏维叮嘱:乙公司有招商投资背景,必须慎重处理,但案子不能死,一定要找到突破口。

    “执行难的原因很复杂。我们面临的绝大部分都是难啃的‘骨头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规避执行和拒不履行的情况日趋复杂,甚至有人以闹访缠访相威胁。”门福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闹心的,是你想执行,却根本找不着人,没人和你对话。”

    “做梦都在办案子”

    焦头烂额的多方调查之后,刘洋找到了突破口:乙公司将甲公司打到区财政账户的联合开发专用项目款,第二天就挪为他用。有此诈骗嫌疑,如果移送公安机关,就能找到被执行人。同时,刘洋又在院档案室查看诉讼卷宗时,找到被执行人代理律师的一个电话号码。电话接通之后,刘洋提醒:不要将这起民事案件转化成为刑事案件。

    律师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在其帮助下,刘洋终于联系上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这也是他唯一一次与李某通话。答案依然让人闹心,李某自称没钱,而且工作忙没空到本溪。如果李某从此杳无音信,刘洋的努力将宣告失败。经过一番不厌其烦的说服工作之后,刘洋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李某同意继续聘用诉讼期间的代理律师作为执行案件的代理人。

    “事实证明,他被‘叨’住了,这就是执行的艺术。”门福彬说,一旦移送公安机关,查实有诈骗行为,被执行人不仅要还钱,还将面临坐牢,但从公安侦查到法院最终定罪,可能旷日持久,综合效果会受复杂因素影响。所以他们采取“引而不发”的策略,这样能对被执行人造成心理威慑,促使其积极配合。

    几经沟通之后,被执行人代理律师终于表示配合,春节前争取先还款500万元,余款节后再还。这给刘洋和申请执行人吃了一颗“定心丸”,但一天天临近春节,还款却没有什么动静。貌似已经激活的“死案”,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案,刘洋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律师,一个电话里穷追不舍,一个电话里推推拖拖,刘洋卡在中间,眼看年关难过。他手里不只一个需要催办的案件,有的还需要到外地执行,那段时间,“我做梦都在办案子”。

    不放弃,终得圆满

    春节前夕,刘洋在天津办案回本溪的列车上接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说被执行人通过注资方式取得本溪某公司90%的股权,该公司通过竞买方式以2000万元取得一个粘土矿的探矿权,要求对其股份予以冻结。

    刘洋立即征得上级同意,第二天一早就赶到本溪市工商局,将被执行人90%的股权予以冻结。可是一经查实,还是难办——股权无法变现,被执行人在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实际上用于竞买探矿权了,近期可能还要把探矿权转让出去。

    应申请人要求,为了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资产,本溪市中院决定查封其探矿权。办案方向明确之后,刘洋多次打电话沟通,采用攻心为上的策略,耐心讲解有关执行法律规定,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在春节前自动履行了500万元欠款,并承诺节后1个月内全部履行。

    然而春节过后,被执行人又不配合了。随后长达3个多月的时间里,其代理律师越来越消极怠慢,称联系不上被执行人,后来干脆不接电话。眼看这个案子要就此虎头蛇尾,草草收场。

    刘洋坚持不懈,隔两三天就打电话,电话不接就发短信,或者用家属的电话打过去,对其进行劝说。这几个月,他的包月电话费月月超额。后来,刘洋终于探知,原来被执行人是因为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产生抵触情绪因而消极还款。

    找到症结后,刘洋又是一通耐心的解释工作,希望对方换位思考,理解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要求,并且善意提醒:强制执行股权或将探矿权变现,对被执行人极为不利,影响其公司长远发展。被执行人终于缓和态度,从5月3日起,分5次主动履行共1293万元。

    后来在利息计算上,双方又发生争议,刘洋又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提交45万元的钢材提货单给申请执行人,抵顶45万元本金,再给付利息90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零头利息5万元。近日,刘洋通过上网和电话查询,确认45万元的钢材提货单已经兑现,这起案件终于画上完美的句号。

    在荣膺“全国优秀法院”的本溪市中院,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屡见不鲜。而被执行人的感谢信,让全院都感到意外,信中写道:刘洋法官“对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一视同仁,能认真告知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倾听我们的意见……避免了双方的损失,这样的法官是人民真正需要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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