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此外,在全国实行公务用车经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南方都市报》10月10日)
公车私用在我国泛滥成灾、屡禁不止。在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主办的2013年上半年电视问政活动上,面对令人触目的公车私用曝光画面,坐在问政台上的武汉市委秘书长龙正才就主动自我批评:“当前公车规模太庞大,导致公车私用都见怪不怪,包括本人在内都有公车私用情况。”如何解决这一痼疾,各地都出了招,但效果有限。
目前,中纪委的回复为治理公车指明了一个方向,如果对公车统一标识、GPS定位,无疑将有助于加大对公车私用的监督力度,也会给公车私用者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不过,我们有理由担心“条件成熟”这一前提,会成为某些地区和部门拖延的借口,因此,有必要列出明确的时间表,毕竟,对公务车统一标识不是能不能为而是愿不愿为的问题。
在这个基础上,更应该加大违规使用公车的成本。人们是否违规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违规的可能性与违规的风险成本。可以说,目前公车私用的违规风险成本太低,是导致公车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反观国外,据媒体报道,1995年,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与妻子私自使用公务车外出旅行,最终被判6个月监禁;2009年7月,时任德国卫生部长的乌拉·施密特公车私用不仅令她本人政治前途尽毁,连其所在政党社民党的总理竞选人也深受牵连;2010年8月,韩国总理提名人金台镐因妻子曾公车私用,不得不辞去总理提名人; 2010年12月,美国密歇根州国会议员约翰·科尼尔斯因把属于国会办公室的公务车借给儿子用,不得不向美国财政部偿还5682美元。
如果不能真正确立“公车私自用,后果很严重”的制度体系,即使“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都落到了实处,公车私用的问题依然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