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王亦君)环保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原称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三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在做草案修改情况汇报时表示,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二审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受到较多关注。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考虑到环境公益诉讼是一项新制度,宜积极稳妥地推进,确定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也需要考虑诉讼主体的专业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防止滥诉。据此,草案修改了有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