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丽 实习生杨雪)日前,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移动电话3G通话和上网等资费的定价依据、程序信息。10月26日,董正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答复函。答复函称,3G上网资费实行市场定价,发改委没有保存相关的定价依据和程序信息。
2010年,董正伟曾向工信部申请公开3G资费定价依据程序,当时工信部答复暂时延用2G资费标准。此前,有报道称,消费者因流量超标两小时被扣456元。
国家发改委在答复函中称,2002年,原信息化产业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规定移动电话国际、台港澳漫游通话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发改委没有制作和保存相关定价依据和程序信息。
目前,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无线上网全部选择“按流量计费”。董正伟认为,这在事实上形成了“固定服务和服务价格方式”,更是一种协同垄断协议的经营行为。
根据价格法第18条的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3G上网收费实行市场定价与价格法的规定不相适应。”董正伟认为,3G业务上网资费应当回归“计时收费”。移动电话资费原本是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进行价格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