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是《旅游法》实施的首个黄金周,游客出游方式的选择上,自由行比例首创新高,但同时出现的一些景区景点爆满、道路拥堵、用餐住宿难等乱象,令游客满意度在新法实施后不升反降,而此前饱受诟病的参团旅游又被热议有矫枉过正之嫌,人们呼唤重新认识旅行社价值。
根据中青旅的数据,“十一”黄金周参团旅游人数与去年相比略有下降,没有达到预期增长率,甚至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投诉率下降了,参团客人回访满意度也略有下降。客人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导游人人自危、消极服务,导致自由活动不能合理安排,以及游客购物需求得不到满足等。
团队客人反馈的导游在自由活动时间的引导不够等问题,恰恰是在新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旅游法在改变着我们对旅游的认知,催生旅行社因势利导,改变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的状态,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为旅游业态的长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旅游法》给旅行社带来机遇,对于以游览效率高著称的团队观光旅游的空间更大。在新的法制环境下,参团观光旅游会更舒缓、自主、便捷、高效。当然,现在看来,《旅游法》是一部超越型的大法,市场接受起来有点慢,我们能做的,就是与这样的现象捆绑在一起,再次投入市场,赢得市场。
对于受冲击的团队观光型旅游业务,中青旅提出了“四个一点”的优化,即:合理安排行程让旅行的节奏舒缓一点;适度安排自由活动时间让客人的选择自主一点;导游的服务积极一点;让客人的感受温馨一点。 这将构成未来团队旅游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团队旅行的价格优势不存在了,如果导游领队的服务也无法让客人感到必需且温馨,如果大把的时间安排在没有引导的自由活动上,那参团旅行的优势还有什么呢?自由活动本来是团队旅行的调味品而不能是主菜,否则就是将参团旅行客人拒之门外。
为提升团队旅行的品质,旅行社有大量的具体工作可做。目前,中青旅已经开始行程优化,不仅仅是拿掉团队行程中的购物和自费部分,打造一个“合法”的旅游产品,而且充分运用同理心真正关注游客的感受,打造含金量更高的行程,比如:加入合理的购物体验,如DFS免税店,当地大型Shopping Mall,文化商业街等;经典景点安排充足时间游览,避免走马观花;增加目的地服务资讯,辅助游客在自主游玩时间也能得到良好的旅游体验。
如今,价格已经不是影响消费行为的首要因素了,取而代之的是旅游产品的内涵。面对多元化的客户需求,只有不断打造差异化、主题化的产品,才能让游客跟着产品走。中青旅大胆提出“从游客选择产品到产品选择游客”的理念,游客根据自身对旅游的理解和诉求以及消费能力等的差异,标签化选择对应,如夕阳红老年团就可以将新婚夫妇拒之门外,摄影团对于追求旅游效率的人来说显得拖沓缓慢,首次前往欧洲的游客对于一国深入式游览就是觉得性价比不高等等,过去那种“人人泰新马” 的错位时代将一去不返。
对新《旅游法》的解读中,比较流行的一句话:不是涨价而是价格回归。我的理解是,《旅游法》让旅游行业从博彩业真正回归到服务业的业态中,是行业属性的回归。相信在市场的检验下,《旅游法》也会找到自己的执法尺度,在理性的引领下形成市场新秩序。
(作者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