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这个记者节,因为“陈永洲案”而变得沉重。事件本身的一波三折,以及舆论对此的众多纷争,都显现出当下媒体生态的尴尬与困境。
当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带走陈永洲,《新快报》在头版疾呼“请放人”、“再请放人”时,很多的媒体同行都感到惊愕、诧异,甚至义愤填膺。而当陈永洲涉嫌收受金钱发表不实报道被披露后,舆论迅速出现分化,随后,对此事件的各种报道和评论,引发更为激烈的论争。
在陈永洲被警方带走之初,我理解同行们的愤怒。当然,在没有掌握更多事实的情况下,这种愤怒可能过于冲动,或多或少带着主观偏见。毕竟,有过记者被打、被扣留的事件,有过因言获罪的异地抓捕,记者在调查报道中遇到的阻挠、困难甚至险境,让他们本能地对自身处境格外敏感,对可能出现的“侵害”备加警惕。而随着更多事实浮出水面,记者收钱、新闻寻租、媒体自律之类的关键词,引发了人们对新闻业界生态更多的思考。
媒体人早就不以“无冕之王”自居,他们更多地自嘲为“新闻民工”,因收视率、转载率之类的考评而焦虑,因发行量、广告额而忧心。那些铁肩担道义,批评、监督、揭露黑幕而带来的职业荣誉感不断减弱——当你在采访中被人“踢皮球”,甚至被打、被扣留,当你辛苦调查来的报道被“禁令”、被“公关”而不能刊发时,还有多少成就和自豪可言?
与此同时,失实报道、有偿新闻乃至敲诈勒索之类影响媒体声誉和公信力的行为,又让整个业界沦陷、蒙羞。当寻租成为一种潜规则和新闻特权,多少媒体人能独善其身?有学者提供了这样的信息:美国一项研究显示,在66国“有偿新闻”指数排名榜上,中国新闻界位居前列。当“社会公器”成为利益工具,还有多少媒体和新闻值得信赖?
这就是新闻界所面临的现状。
一方面,媒体的正常话语权受到限制,舆论监督在一些时候举步维艰。关于某个企业的“坏消息”,可以被企业用金钱摆平;关于某地政府的批评报道,可以被当地相关部门用权力禁止。当媒体正常的批评、监督遭遇“围追堵截”时,媒体人还有多少为民请命的自豪感?
另一方面,金钱和权力,又造就了媒体的“非正常话语权”。只要给钱,就可以替某个企业大肆宣传,发表不实报道,打压竞争对手,甚至以“曝光”相要挟,获得红包、广告费;只要有权力,就可以抹平负面新闻,将坏事变好事,一路凯歌高唱。在金钱和权力的双重胁迫下,新闻所追求的客观真实不堪一击,一些媒体的自尊和公信力消失无踪。
作为媒体人,我了解现实舆论环境的不尽如人意,知道同行们在采访报道中的不易,懂得他们的艰难;同时,我也面临失实报道、新闻寻租所造成的媒体公信力下降的尴尬;感受钱权之下,媒体的抗争和沦陷。当我们在有限的空间里寻求突破,看到的不是进步;当一年、两年、三年、五年都在报道评论同一类型的事件,却无法从根本上使之发生改变时,不免沮丧和无奈,进而怀疑:这份职业的价值和意义何在?
但是,我们的社会,正是在这样的艰难抗争中向前。在众多人的职业困惑中,不乏执着的坚守者。就像收红包、开大处方、草菅人命受到滔滔指责的同时,总有尽心尽力、以高超医术救死扶伤的医生一样,在并不良好的环境和声誉中,总有秉承职业精神的记者和有良知的媒体,那些第一时间出现在灾难现场的身影,那些克服重重阻挠揭露事件真相的同行,那些冷静客观深入的新闻调查,会让我们感到鼓舞。
我们可以不谈理想,如果你觉得它很奢侈的话。我也知道,当金钱和权力无所不能时,改变媒体的处境,绝非行业自律那般简单。只是,一个职业,一个职业人,总应该坚守职业操守。外部环境的优劣,不该成为自律与否的标准,如果媒体人希望你所从事的职业有尊严,请守住底线,敬畏事实,在利益纷争中呵护公平正义。
冯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