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网上发布行政权力清单”、“陕西高陵官员上电视晒房”、“安徽宿州书记市长带头登报承诺杜绝红包”……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兴起了一波新的廉政改革尝试。
这些新的尝试究竟能否遏制腐败?它们有没有全国推广的可操作性?它们是否只是“一阵风”?中国青年报记者访问专家探究:地方廉政创新,成色几何?
六成创新集中在“廉政建设”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被公开报道的17条地方改革新尝试中,廉政方面的有11条,占到六成以上。此外有4地推出户籍制度改革举措,两地作出信访制度改革。
目前廉政的新探索,包括广东、河南、广西、陕西、安徽、浙江、青海、湖南8个省份,涵盖政务公开、官员财产信息公开、严管三公经费、舆论监督、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开放等内容。
其中,最“多管齐下”的当属广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第二天,广东省纪委重申“公务通信不得挟带贺卡”,9天之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铁路建设融资向社会投资者开放。
创新,不只是省级自上而下的。11月20日,佛山市引入第三方评估新闻发布工作;紧接着的21日,广州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开通了“广州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专栏。这个专栏里公布了包含387项行政审批职权、3138项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政治学教授肖滨认为,广州市的举措具有示范效应。“广州在优化审批程序之后,进一步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是可以向全国推广的。”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周志忍表示,在约束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方面,广州的尝试并非全国首创。
他介绍,早在201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发《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览表(草案)》, “避免了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发生”。
最有“服务精神”的,当属广西多部门陆续废除“学习不对外办公”制度这一条新举措。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反腐专家何增科介绍,不对外办公在全国很普遍,“但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工作的时间不正常办公,显然不合适。内部学习不应当占用给公众服务的时间,所以,广西的举措符合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
他认为,广西各部门率先迈出这一步,值得推广。“这个推广起来并不困难,政治学习时间应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
走向更公开的不只广东、广西,还有湖南的纪检部门。
“@三湘风纪 向广大网友问声好!”11月20日9时,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式开通官方微博,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发出第一条微博向网友问好。网友“一粒小种子”写下期待:“让民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这种公开的姿态,得到了学者的认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兵认为:“信息公开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如果信息公开不到位,那政府信誉就会出问题,面临公众的谴责。”
一些廉政举措,则被专家指出了不足之处。
对于安徽宿州书记、市长带头登报拒绝红包的举措,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认为,当地领导的“道德示范意义大过推广价值”。
他分析:“因为这种公开示范缺乏实际监督,只是自我道德的一种标榜、要求,能否达成这一承诺,完全靠个人的道德约束。”
对于青海“省级领导换公车需选择国产品牌”的新规定,何增科认为:“提倡用国产车也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应该鼓励。但同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么避免对已有公车的浪费,再去采购。”
电视晒官员财产,能推广吗
并非所有公开尝试,都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直接“催生”的。
比如河南周口市的“电视问政”,已试运行了近一年,网友就在近期为其叫好。
“每两周一期,周四晚播出,每次35分钟。”这个时间被不少周口市民牢记。今年1月以来,已有16名市直单位的“一把手”接受这样的“现场直播”。其中,不乏一把手“被问得直冒汗”的情况。
而陕西高陵县的做法告诉人们,电视不只可以用来“问政”,还可以用来“晒房”。
11月11日,高陵县纪委下发通知,全县19名党政“一把手”依次在电视、网络上,面向全县30万人,介绍廉洁自律及配偶子女基本情况。同时,监督投诉热线也被公布,群众可以监督和举报。
“此举完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何增科表示,“会议中也提出,对新起任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信息公开进行试点”。
早在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就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首批55名官员进行财产申报试点。
但从阿勒泰到之后陆陆续续试点的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和青铜峡,虽然各地具体操作有较大差异,但结果却非常相似——未能继续推广。
对比此次陕西省高陵县推出的新举措,周志忍认为,比此前其他地区的试点有三点进步:“一是公开范围扩大了,包括了官员配偶、子女的信息;二是公开的渠道不一样,通过电视公开述廉,更能引起大家关注;三是影响受众范围也扩大了,不会读报、上网的百姓也可以看到。”
但学者们也指出了电视“晒房”的局限性。
“与国外采用官员填写公用报表的方式相比,电视公开官员的信息是否真实、全面,观众无法核查,老百姓没办法拿着视频去查。”周志忍说。
他建议,老百姓可以申请官员签字的电子版信息材料,这样便于追查、留底。“官员信息公开,如果能统一表格、模板,让老百姓知道,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什么理由去查询,更具实效。”
何增科提出,除了“比较有轰动效应”的电视亮相外,各地还可以尝试其他公开方式,“比如在政府网站或政府公报上公开”。“政务公开如果和个人利益、家庭利益有密切关系的,信息公开就有抵触心理,这是人之常情,但也恰恰需要加大力度。”
周志忍还提出,“涉及人数少”也是电视公开官员财产信息的局限性。
他认为,在一个县级单位,具有独立审批权的干部都应该信息公开,“最少也有一两百人”。“而高陵县仅选出19名干部,可能让老百姓认为其他官员有问题,不敢公开信息,这样对增加政府公信力并无好处。”
学者们认为,“电视公开官员财产信息”的方式并不能普遍适用。
肖滨指出:“在有限范围里,通过电视直播的形式,有一定优点,但要推广到地级市等更大范围,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周志忍举例:“一个县级班子,副处级以上干部有20多个,科长、局长人数更多。”
王文章则质疑,电视公开只是“作秀而已”。
“如果没有制度化,就几个官员公布财产的话,那有多少意义?老百姓见多了试点,也很可能不相信。”王文章说。
网络严控“三公经费”,能持久吗
同样,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人们才再次关注浙江乐清市的“三公网络监督平台”。
从今年8月以来,这个平台包含的是该市“三公”——公务接待、公费外出、公车节假日报备和运行定位的申报、审核、审批、监督,每个干部都要报上菜单、账目明细。它还和公车的GPS定位系统相连,是否违规用车,也随时可查。
何增科认为,举措的意义在于“它给官员发出了信号,起到了威慑作用,提供了监督官员的一个新渠道”。
“现在有很多社会热心人士密切关注政府上网的信息,对每一笔政府支出流向是否合理,会提出判断。如果政府愿意自己公开信息,就表明了自己的一种态度,愿意接受社会的检验和公评。如果公开的信息经受住了公众和社会的检验,那么,政府会赢得老百姓更多信任,有助于形成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
王文章还表示,“三公”信息公开得有一个前提——“公开得要彻底、细致、具体化”。
“现在有的政府部门采取比较模糊的方法,只给出大概数,老百姓不知道三公经费具体怎么花的。而像乐清这样,把每天的吃喝、几个人参与,都发到网上,方便群众更好监督”。
周志忍则明确表态,“我不认为这套制度能持久。”
他举了一个例子: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是第一个搞“三公”经费全部公开试点的。“吃一顿饭、抽一盒烟,接待谁都有,但是搞不下去了,原因是整个大环境,上一级的人来考察,也不敢吃饭,连一根烟都不抽。地方是很廉洁,但是大环境不是这样,没人愿意去公开消费的地方,最后改革试点也无果而终。”
肖滨则认为,这符合网络公开的大方向,存在推广可能。“网络公开可以随时查到,与电视不同,有助于民众对政府‘三公’经费的监督,这个推广空间更大。虽然不能设想一个举措就能遏制腐败到什么程度,公开总比不公开好。”
周志忍介绍,5年前,内蒙古某县也在搞“三公”经费改革,他认识其中一名领导。“改革初始一两个月,大家都觉得如释重负,没有必要迎来送往,喝酒接待”。但三四个月后,就出现问题了,“由于不接待,很多职能部门不愿意来,就没有人缘、人气和关系,一些额外资金和项目审批就批不下来”。
最后坚持了八九个月,“不仅仅是额外灵活申请的项目资金申请不下来,明确规定给当地的资金也拿不下来,有关部门一直拖延不给。”
“就这样坚持了一年,最后县常委开会说:‘这一年损失比较大,我们要加大接待力度,把损失补回来’,于是,马上恢复得比过去更加厉害。”周志忍说。
制度化了,地方改革创新才不是“一阵风”
学者们在受访时表示,“三公”信息公开、官员财产信息公开的方向是正确的,地方也进行了不少“大胆的尝试”,而下一步就是“制度化”。
“现在官员信息公开还不是法定义务,哪些人要公开,不公开需承担什么责任,都应该具体规定。”何兵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周志忍也表示:“公开的渠道是次要的,关键是‘公开官员财产配偶信息’能不能作为一个制度留下来,如果是为了争改革的‘风头’,过几年就没有了,这样的作用不是很大。”
周志忍认为,现在“三公”经费公开问题在于“是靠一阵风”。“有些地方抽一包烟都公布,有些就马马虎虎,最后往往是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坚持不下去了”。
对于各地试点很难持久的现象,王文章认为是“普遍存在”的。“改革涉及利益群体,他们会抵制、反抗。比如,对上面的规定做一些变通,打折扣地执行,变相地消极拖延等,想当然地为自己捞利益。但我们要从制度上把这种私欲控制住,让他不可能钻空子,才是一个好的改革方向。”
因此,学者普遍认为,公开“三公”经费应该走向法治。
“有了由下至上的探索之后,应该由上至下出台具体实施政策,明文规定统一模板,分级别公开,公开哪些信息,隐瞒信息受到什么处罚等等,才能真正走向落实。”周志忍说。
“首先政府得有决心,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应建立健全《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的配合机制,明确规定‘三公’经费必须公开。”王文章说。
最后,何增科的一席话,对今后的改革活力给予了期望:“35年改革开放,出现一个比较让人担心的现象,就是改革的动力在衰减。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国家层面上,改革更加焕发活力,各个地方也都积极推动政府创新。各地政府的创新,对于增加社会活力是很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