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11日电(记者董碧水)一直游离在基本医保之外的在杭高校学生有望共享医保。今天,杭州公布了该市新修订的《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杭州市人社局局长陈国妹称,这意味着在杭大学生都可以享受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
据了解,在杭高校大学生共有45万余人,目前在校大学生仅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中的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但就诊最为密切的门诊医保一直没有被纳入。今后,个人只要缴纳60元,统筹后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最高报销18万元的医保待遇。
除在杭高校学生外,作为今后杭州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新《办法》打破参保的城乡户籍壁垒,突出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消农民工大病医保政策,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同时,还取消了中断缴费人员退休后降低医保待遇的规定,新增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新生儿参保,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城乡居民困难救助等规定。
“构建由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所组成的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大学生、少儿、老年人)等各类群体,实现从普通门诊统筹、住院、重大疾病补助到困难救助的保障,从而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从制度上解决‘因病致贫’问题。”陈国妹说。
据介绍,杭州医保新政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新政实施以后,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将由18万元提高到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