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月4日电(记者丁先明)从今年元旦开始,市民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奖金不再设置上限,举报人可获罚款总额20%的奖励。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即墨市环保局获悉,即墨市财政为此专门拨出500万元资金,用于先期奖励举报环境污染的市民,借此调动全社会力量,督促每个企业提高环保意识。
即墨市环保局法制科科长董安恩告诉记者,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许多城市实施过,效果很明显。噪声污染、大气污染以及水污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市民群体,而市民又能提供极为有效的信息,帮助执法部门去发现解决相关问题。
记者了解到,即墨市是青岛的工业集聚区之一,有数千家工业企业。此次有奖举报的范围涵盖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三大类,包括私排工业废水、毁坏水污染防治设施、私建燃煤锅炉、倾倒危险废物3吨以上等7项违法行为。
“有奖举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民可拨打环保局污染举报电话、登录环保局网站,或者直接到环保局环境污染举报中心,对以上各种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举报。”董安恩告诉记者,环境污染举报中心每天有三名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对于举报信息,环保执法人员将在两个小时内达到现场,按程序进行勘察、监测。
对于查实认定企业环境违法,给予举报人相应罚款数额的20%奖励(含税),罚款标准以环保部门根据违法事实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即墨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查实和处罚排污企业需要一个过程,有的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了第一时间兑现举报奖励,即墨市政府专门拨出500万元予以支持,用于有奖举报制度先期的启动资金。
如何保护举报人的隐秘和安全?即墨市环保局就此作出严格规定,一旦泄露举报人信息,将彻查相关责任人,并向司法部门移送,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