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南京人乐燕,即将迎来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如果不是关于她的消息再一次出现在媒体上,多数人恐怕已经忘了去年发生在江苏南京的两幼童被饿死案件:2013年6月,身染毒瘾的乐燕把两个女儿抛在家中,导致姐妹俩最终饿死。
过去一年,有太多稀奇古怪的消息被推送到眼前。不知什么时候起,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当公众聚焦于某条新闻时,大家一拥而上指点议论一番,当媒体的聚光灯被引向别处,所有人作鸟兽散。
罪人正被惩罚,新的生命就要诞生。只是,案件的教训,是否被吸取,福利体系的弊端,可曾被改善?
对于乐燕案的主审法官周侃而言,这个案件一直都未曾结束。“值得思考的地方太多了”,他希望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能够更加完善。
当声浪平息下去之后,依然有人在为此努力——这在令人感慨之余,甚至让人觉得有些鼓舞:总算,并不是随着媒体的聚光灯转了方向,一切就在阴暗处恢复了原状。这也许是我们对未来尚能怀有美好期待的理由。
从最新的当地新闻看来,忘不了这一惨剧的不止周侃。就在几天前,还有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找到周侃,跟他聊乐燕的案件,希望这位从业20多年的法官能给他们的议案和提案提出建议。
与此同时,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迅也已准备好了一份议案。他要求尽快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条例中明确写清楚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权益,并且在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之际,能及时变更监护权。
在1月13日南京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周侃还念念不忘:“如果能及时剥夺乐燕的监护权,把两个孩子交给其他部门抚养,也许这个案件就不会发生了。”
在两姐妹出事后,人们能够回忆起不少这样可能改变她们命运的时机:譬如此前乐燕离家在外流连时,饥饿难耐的大女儿曾跑出门求助;譬如孩子们的太奶奶曾向社区恳求“做做好事,把两个‘小把戏’送进孤儿院,给她们一条活路”。
过去,社会不曾帮到乐燕的孩子。但下一次呢?下一次,社会能否因此作出改变,我们能否及时救助到下一个可能遭逢此难的孩子?
就在乐燕两个女儿在无人关注的境况中被饿死的整整十年前,2003年6月,成都女孩李思怡也遭遇过类似的命运。她与乐燕的女儿们同样拥有一个吸毒、无力照顾自己的母亲,同样无法得到近亲的帮助,同样都曾被儿童福利院拒之门外(因为不是孤儿),悲惨的遭遇同样曾震动全国。可十年后,李思怡已不大被人提起,而乐燕的女儿们,在极其相似的境况中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在周侃面前,饿死过两个孩子的乐燕,本身就像是一个缺少关爱的孩子。她执意要给被子套上粉红的被套,希望能把这个监外待产的安置处“布置得像家一样”,还说自己“长这么大,只有被抓起来后,才终于感受到了温暖,有人这么细心地照顾我”。她印象深刻的,是年幼时母亲不要她,祖父祖母也不甚关爱自己。
我们有太多的理由去斥责乐燕身为母亲的失职与罪恶,但再严厉的斥责也无法挽回那对小姐妹的生命。可周侃与周迅——这些身处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们的努力,也许恰恰可以帮助到下一个像乐燕那样的母亲,救助到下一对被父母所忽视的姐妹。
我忍不住期待,像他们那样还在努力的人多一点再多一点,当大众不再聚焦于这一案件,身在其位的专业人士们为保护儿童所作的努力,并不因此停顿。
也许无法在短时间内像发达国家那样建立起一个多元的儿童救助体系,但至少,我们期待,此刻乐燕腹中的第三个孩子,可以被托付给值得信赖的监护人;他或她也许能生活在与姐姐们不同的环境里,别再重复她们母亲幼时的命运,不再被关在乏人问津的防盗门中,绝望地望着门外。
我们更期待,乐燕案发生时民政部正在部署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能够发挥作用;设想中“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和干预”的机制,能够真正建立起来,在媒体与人民监督的那盏“聚光灯”望向某个家庭悲剧之前,孩子们的命运就得到改变。
也许难免会有像乐燕那样自小缺少关爱的少女,她们注定无法很好地承担母亲的角色,但我们可以期待,下一次,社区能够帮助到这个孩子,她们也许会像香港的孩子那样在“长期寄养家庭”中长大,也许可以被顺顺当当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在经验丰富的社工与志愿者们的照顾中成长,能够避免饥寒与伤害,能够得到拥抱与爱护。
是的,我们期待这些。我们还期待,十年以后,当我们回望时,能够在悲痛之余怀着欣慰说:尽管悲剧发生过,但我们的社会,已经有能力阻止这一悲剧重复。
比起案发时报道的喧嚣与痛斥,这也许才是我们社会,更能为无辜死去的孩子们所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