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管去年出台全国首部城管考核办法,将在8000多名城管人员中找出10名“最差”。武汉市城管委日前公布首轮考核结果,排名后10位的全是临时性质且没有编制的城管协管员。这10名协管员因排名靠后“丢了饭碗”。(新华社1月14日)
10名最差城管,全是协管员,意即坊间所称的临时工,不少网友为之鸣不平。比如有人说,“执法时冲在最前面的是他们,出事后背黑锅的是他们,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待宰的替罪羊吗?”其实,这个结果丝毫不让人感到惊讶,正因为他们经常冲在前面,才最容易得咎;也正因为他们是临时工,无编制也无话语权,所以很容易“丢了饭碗”。
应该说,武汉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的这一做法,初衷良好,意在让城管队员提高执法水平。去年3月,武汉城管正式实施全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地方性法规,即《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后又起草《城管队员履职手册》,就城管执法队员业绩评定和执法水平明确考核细则。“全市每年还将评选出20名优秀城管队员,考核后交流提拔重用”,不知道最优秀的城管队员中,有多少临时工?
10名“最差城管”全是临时工,无意中揭示了一个秘密,即现在走上街头、城管执法的有很多临时工,他们使用着本不属于自己的权力,也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责任。按规定,协管员并无执法权,协管,协助管理,近乎搭一把手而已,为何成了执法主体?其中,又有着怎样的管理漏洞?
其实,早在几年前,一些城市就禁止聘用临时工执法。比如,2009年9月1日,广州市正式施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城管机关聘用人员(即城市管理协管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这本是常识,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可一些地方为何放任协管员走上街头执法?现实中,除了城管协管员,还有治安、交通、税收、工商、劳动监察协管员等等。据报道,几乎每一支执法队伍和行政机关,都能衍生出一支由临聘人员组成的协管员队伍,有的机构协管员人数远远超过正式执法人员。这正常吗?
有学者称,“协管员的产生,反映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据悉,由于协管员并非政府正式工作人员,没有列入编制部门管理范畴,其雇用成本只有公务员的四分之一左右。这既可减少成本,又能让正式工逃脱惩罚,一出事,总有临时工“顶罪”。问题是,协管员犯错,难道他们所在机构没有责任?按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赋予特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一定的执法权,但是,一旦其出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必须承担后果和责任。此外,由于要供养协管员,其工资往往由罚款所得,让他们自行挣钱,这又必然导致执法乱象。
10名“最差城管”全是临时工,像是黑色幽默,被网友吐槽。“槽点”在哪儿,一是规范协管员太有必要,二是所有的错不能仅让协管员承担。评选“最差城管”不是坏事,但该清退的不能只是协管员,那些负有管理之责的正式工,难道就不存在失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