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1月17日电(记者陈强)“政府应制定政策,加大网络新媒体公益产品的开发和投放,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是福建省政协委员、省青联副主席刘路远在日前结束的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发出的呼吁。
刘路远在福建省内所作的调查显示,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通过网络或新媒体渠道推送公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彩信手机报,通过移动电视、桌面视窗、互联网、触摸媒体等推送公益宣传片,在青少年中起到一定正面影响。有37.6%的青少年表示经常收到公益信息,47.6%的偶尔收到公益信息。有49.8%的青少年认为“公益的短信、手机报、移动电视广告,让人感觉生活环境在变好,激发人的上进心”,有43.7%的青少年“感觉网络和新媒体中健康的东西多了”,有33.0%的青少年“感觉这些产品做得好,让人受到启发”。调查发现,青少年对带有动漫游戏影视色彩的公益产品比较喜欢,有46.7%的青少年希望网络和新媒体公益产品以卡通游戏形式推出,有40.3%的青少年希望以“互动游戏”形式出现,有57.3%的青少年希望以“微电影、微剧场”形式出现。然而,政府部门和相关互联网企业推出的网络产品总量还是比较少,在公益产品制作投入方面仍然较少,主要集中在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公益短信两个方面。一些网络公益产品内容多流于形式,说教味比较浓,难以有效激发青少年的内心感受。此外,部分网络公益产品在设计上不能引起青少年的兴趣,比如手机彩信,还是用比较简单的文字、画面来阐述内容,吸引力不够。
为此,刘路远委员建议,政府应出台鼓励和促进网络公益产品开发投放的政策,通过税费征收调节或其他激励手段来鼓励加大对网络公益产品的投资力度,规范要求各类网站定期推出一定数量的网络公益产品。同时鼓励相关互联网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公益内容植入动漫游戏产品、网络视频等音像节目中,通过植入性的公益宣传来提醒青少年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在网络和社会上形成公益服务的良好氛围。政府通过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到网络公益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中去,扩大全社会对网络公益产品的支持效应。鼓励社会力量在公益产品的主题设计、产品研发、社会推广等方面积极介入,使公益产品更贴近社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