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永聪从中山大学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每月能拿到3300元,那时候他与女朋友和两对情侣合租了一个小三居,每个人平摊月租400元,再刨除吃饭花费,所剩无几。毕业3年他换了4份工作。“家里没有钱给我付首付,现在的收入要娶一个老婆都很困难。”最后他选择回到母校工作,因为职工住房有优惠。
广东是青年大省,团广东省委一直关注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在去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团广东省委书记、省人大代表曾颖如就提议建青年公寓,缓解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住房难问题。近期,团广东省委、省学联通过对在读的1000名高校大学生、182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在广东省两会前夕形成一份题为《广东省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需求研究》的报告。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是社会新生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但在现实背景下,诸多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由于其自身特性,成为现期商品房市场与保障性住房体系发展过程中的‘夹心层’。”在此基础上,今年广东省两会上,曾颖如再次关注青年住房问题,提出《关于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的建议》。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普遍面临住房难的问题,“蚁族”这一流行词是他们在城市中艰难生存的真实写照。随着高校扩招,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加,大学毕业生甚至被认为是继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后的第四大弱势群体。在团广东省委的研究报告中,广东就业大学毕业生住房现状的主要问题是:租赁需求大、可选择性小、房租负担重、住房条件差。
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的郑同学现供职于广东某监督检验所,月收入约为2500元,但每月需付房租900元,生活开支800元,再除去交通、交友的费用,成了名副其实的“月光族”。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有接近一半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房租支出占其收入的25%以上,超过40%的人房租支出占其收入近两成。
但事实上,高昂的开销,并没有使大部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获得满意的住房条件。调查显示,有60%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远远低于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2013年公布的全国人均36平方米的居住水平。在广州,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主要租住在赤沙村、谭村、员村、龙洞、石牌、陈村田、江夏村、京溪村、黄村等8大城中村。
超过九成的调查者理想的住所为“人才公寓型公租房”:一方面是“物美价廉的住宅”,另一方面保证工作和生活便利的同时,能够尽量与高知识人群居住在同一环境。显然,城中村与绝大多数大学生的住房意愿背道而驰。
“巨大的住房压力,成为压在他们身上的一座大山。很多人因此选择放弃或离开城市,自己丧失建功立业、实现梦想的机会,也使城市失去了持续发展的人才动力;甚至还有不少人因此导致对社会认同感不高、成长挫败感渐强、生活长期抑郁等问题,最终抱怨社会、抱怨政府。”曾颖如表示,保障青年的住房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保障社会的流动性和发展活力。
对解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问题,曾颖如提出6点建议:(一)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明确纳入新型住房保障制度;(二)通过多种方式,规划、建设一定数量专门针对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保障性住房社区;(三)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建立合理的分配和轮候制度;(四)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自行解决住房的,提供租赁补贴;(五)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减免税收、完善备案机制等方式,切实维护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租客的合法权益;(六)积极回应社会呼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建设。
曾颖如建议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月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自毕业时起未满3年;无购房记录,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在本市劳动关系稳定,签订劳务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含一年)以上。
在我国,南京、杭州等城市都通过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将新就业大学生明确纳入保障性住房的申报范围。广东省人民政府2013年出台的《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指出“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出租保障房”,要求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出台落实方案。
具体到各地市,以广东肇庆为代表的“人才吸纳型”和深圳为代表的“供需平衡型”城市,均相继出台地市级实施方案,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纳入作为新就业无房职工或人才范围给予保障。但“供应不足型”的广州,由于房价和人口的双重压力,对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暂无明确保障办法和规定。
另一方面,据新华社数据显示,2012年广东有13个市本级、28个县(市、区)共有11464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剔除待出租和合理空置率之外,在该省部分地市,的确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浪费性闲置。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朱亚鹏认为,政府需要对新就业大学生客观存在的住房问题有所回应。“农民工青年的住房问题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认同度高,但不能认为以大学生为主的精英青年群体就不存在住房问题。”
“但在中国语境下,也不能过分强调纳入保障。”朱亚鹏建议,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解客观存在的住房困难,“刚毕业三五年内需要租房的情况很正常”;政府应出台持久、稳定、多元化的相关政策,如第一次购房的人甚至可以采用退税的政策;雇主可以分担一部分住房责任,如提供住房补贴。
本报记者 林洁 通讯员 谢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