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武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武汉市宣布,今年将升级对不廉政行为的曝光尺度,选取违反“八项规定”和腐败的典型案例,及时在媒体上通报违规违法者的姓名和事由。(《长江日报》2月12日)
一段时间以来,在批评和曝光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存在着流于形式的倾向,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不实名批评、不点名曝光。即便中央密集推出各项禁令之后,我们经常看到的景象依然是“某”字满天飞。对问题官员违纪违规官员的通报,为什么喜欢唱“某”字歌呢?
“八项规定”当前,党纪国法至上,官员违纪违规了,就应该付出代价,而点名曝光是进行严肃处理的必要步骤。况且官员出任公职,压根就不是什么隐私和见不得人的事情,更不必当做未成年人加以保护,不点名批评实质上就是是非不分的包庇。连点名的第一关都马虎过了,又哪里能指望对错误行为进行彻底清算呢?
不点名是“官艰不拆”式的纵容。一旦“某”字代替了违纪违规官员的真名实姓,“某”字也就可能成为违纪违法者的隐身衣。我们通常听到的借口是,某某官员的问题并不比别人突出,只是撞在了枪口上;某某官员升到今天这个位置不容易;某某官员也曾有过政绩;至于某某官员拥有某种关系或“护官符”,太严格了,面子上过不去等等。
不点名也是批评曝光的“烂尾”。对违纪违法官员隐瞒其尊姓大名,难免造成严肃处理的“烂尾”。违纪违规官员执掌着一定的公权力,违纪违规必然意味着对公权力的滥用和私用,而给他们套上“某”字牌隐身衣,就是对社会公众的不公,就是将制止权力出轨的公众监督渠道堵死。犯错了,还有人护犊子,同时也是对遵纪守法公职人员的不公。对于他们的错误行为,有关方面可以遮遮掩掩,可以网开一面,又如何能以儆效尤杜绝后患呢?
“某”字现象表明,长期以来,批评曝光的“段位”是比较低的。很多时候都低到了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弄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的地步,甚至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曝光,干脆用“某”字来轻描淡写,使批评曝光、严肃处理之类俨然是传统戏曲中温情脉脉的武打比画,而不是职业的拳击,不是拳拳到肉的散打,想想看这种比画,哪里能管用呢?
有关方面已经看到了批评曝光为“某”者隐的弊病。据悉,指名道姓曝光是中央纪委首创,已于去年底在中央纪委网站实施。武汉市首度推行指名道姓曝光制度,看来是遵照中央纪委有关规定执行的。我们期待这一次批评曝光的“段位”提升到应有的水平之后,能彻底击垮一些人心中固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侥幸心理和荒唐期待,真正显现出对以身试法作奸犯科者良好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