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竟与儿子同岁”、“父子只差12岁”、“家里凭空多出一个女儿”……近几年,类似怪事在全国各地时常上演。这些荒谬的故事,多源于登记户籍信息时的失误。
错误的户籍信息,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更为严重的是,错误信息的更改往往还困难重重。
小错误 大麻烦
“弟弟比哥哥还大3岁多,这不是十分荒唐的事情吗?”家住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旧埠村委垌尾村的陈国文,原本是一名“90后”。然而,1993年出生的他,户籍登记的信息却显示为1983年,比自己1987年出生的哥哥还大上3岁多。
为了纠正这个错误,从2006年起,陈国文的父母不停奔波,成了村委会、派出所、民政局的常客。据《南方日报》2013年3月12日的报道,在提供了10余份各类证明和文件后,陈国文错误的年龄仍然没能更正。错误的年龄让陈国文连身份证都不敢领。
陈国文的高考,也因为“提前出生”10年,成了陈家人最担忧的问题。错误的年龄如何报名?对大学的录取有没有影响?如果户籍登记的错误始终得不到更正,陈国文的未来又会遭受怎样的不利影响?以后找工作,会不会因为“年龄过大”而被单位拒之门外?陈家人担心,因为年龄错误,陈国文的个人生活,还可能遭遇更多障碍。
广西南宁一位男青年甚至遭遇了“变性”的尴尬。媒体报道,南宁市坛洛镇武康村的黄女士发现,由于户口信息登记错误,儿子的性别竟然变成了“女”,母子的关系也变成了母女。与陈国文一样,因为错误的户籍信息迟迟得不到更正,黄女士的儿子也无法领取身份证。
因为没有身份证,在职业高中读二年级的儿子,一直无法领取每年1000元的学生补贴。黄女士担心,为了领取补贴而去办理印有错误户籍信息的身份证,会给孩子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补贴是可以领了,但拿着一张出了错的身份证,儿子以后工作、结婚怎么办呢?”
户籍信息错误导致百姓利益受损的类似事件并不鲜见。中国青年报记者以“户口本出错”、“户籍信息错误”等关键词在网络上检索,相关新闻就有近千条。此外,除去公开报道的事件,咨询如何修改错误户籍信息的留言也遍布于网络各大论坛、贴吧以及各地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网站。
想纠正 还很难
户籍信息为何频频出错?
各地频发的户籍信息错误,存在着一定的时代背景。
自2000年开始,户籍登记制度逐步由人工录入转为电脑录入。当时,所有的户口信息需要全部录入电脑中,并更换新的户口簿。根据腾讯新闻的相关评论,由于录入的信息量极为巨大,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各地派出所临时雇佣大量协管员从事录入工作。管理上的疏忽和大量基层户籍档案字迹的潦草,导致户籍登记的失误大大增加。
那么,如果发现户籍信息有错,该如何更正?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公安局官网关于“公民姓名的变更更正”的规定显示,由于派出所登记错误产生的公民姓名更正问题,公民需要提供出现差错的派出所证明,对提供材料齐全、真实的情况则采取立即办理。
出生日期的修改,情况则略为复杂。北京市公安局官网显示,公民出生日期的变更更正分为本市和外省市两种情况。由本市派出所造成的登记错误,公民只需提供造成差错的派出所证明即可;如果是外省市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差错的,居民则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造成差错派出所的原始底票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以及不同时期个人履历表复印件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中国青年报记者先后致电北京市崇文门派出所和花园路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热线,就出生年月登记错误这一问题进行了咨询。崇文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到出生时登记户口的派出所去查询底档,开具能够证明正确出生日期的证明,再到当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花园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答复,要求回到出生时申报户口的派出所进行核查。
错误信息的修改并不容易。
《华西都市报》2014年2月17日曾报道,家住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狮市镇复兴村的杨开富,在2008年时发现母亲被“年轻”了22岁,户口本上母亲的出生年月竟和自己一模一样。
这个错误是由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形成的。尽管派出所工作人员认为“变更户籍登记程序并不复杂”,但是纠正花了杨开富6年多的时间,而变更仍在办理当中。
快速纠错机制亟待建立
“从追责的角度看,行政机关出现户籍登记错误,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务员失职或渎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表示,行政机关的这类问题,可以按照《公务员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处分。
“对于社会大众来说,错误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是有害的,会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影响公民的法定权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成栋表示,行政机关代表的是国家行为,有责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完整全面的服务,其中即包括准确的信息。如果行政机关不负责任出现错误,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婚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对登记事项要做全面的、客观的认定,然后再进行登记。”王成栋说,这种情况中,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对登记事项的完全的认定权,因此,如果出现纰漏,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违法行为的责任。
不过,王成栋强调,防止户籍信息错误,一方面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程序,另一方面,公民也要履行自己的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果是公民自己提供了不完全或虚假的资料或陈述,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他要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我国的户籍信息牵扯到居民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户籍信息的登记错误,往往不仅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更有可能对当事人产生精神和生活上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失又该如何弥补?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是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居民的期待利益,具有可诉性。可向行政赔偿义务人的相关公安局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寻求国家赔偿。”
但杨伟东认为:“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一般只对行政机关出错产生的直接物质损失进行赔偿,而对当事人有可能造成的个人生活、职业发展方面等无法量化的损失,则不予赔偿。”他表示,因年龄登记错误导致不能领取的养老金、助学金等,或者为修改信息奔波产生的费用,或许还能够纳入赔偿范围。但因户籍信息登记错误导致找工作难、居无定所,从而带来的精神损失和压力等,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因此,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快速有效的纠错机制。比如,尽快将户籍信息全国联网,使当事人不必往返奔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杨伟东认为,建立快速有效的纠错机制比问责更为必要。
实习生 陈骁 本报记者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