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两亿。”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最新数据。
养老难题日益严峻,我国要如何负担起占总人口14.9%的“生命之重”?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分析显示,41.3%网民不满养老金多轨制,呼吁政府部门有所作为。但有近三成网民认为,今后的养老问题“不能光靠政府”。
41.3%网民不满养老金多轨制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1日,中青舆情监测室共统计到与“养老”有关的舆情信息3210多万条。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分析5万条。分析结果显示,41.3%的网民对当下养老金多轨制表示不满,25.5%的网民认为解决我国养老困境还任重道远。
“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贡献大于社会平均水平,但不代表可以把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国家财政是用来维持社会公平的,不是用来增强竞争的。”网民“船家傲”的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如果公务员待遇体现了市场水平,那么提高公务员退休待遇可能得到更多同情分。现状则是完全相反。”
草根和学者的声音不谋而合。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周海旺对这个意见表示赞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在基本养老金待遇方面是有较大差异的,这受到了广泛批评。缩小不同人群的养老金差距,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但需要慢慢转变。”
在养老金并轨方面,2013年中,多个地方有了新的突破。
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吉林省及湖北省武汉市相继建立了城乡居民统一养老制度。深圳实施了机关与企业养老并轨,对新进事业单位人员,试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但是,简单地拉平不同类型人群的养老金待遇也不合理。”周海旺说。
他举例表示,上海推行的补充养老保险,只有企业能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是不能参加的。因为一些效益好的企业还会帮员工买补充养老保险,金额较高,“导致员工收入比机关事业单位还要高”。“简单地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待遇一致,会带来新的不公平现象。”周海旺说。
周海旺认为,养老金并轨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养老收入都一样,贡献与待遇挂钩,兼顾社会公平应该是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原则。
他举了日本养老金制度的例子。日本的养老金由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等组成。前两者由政府管辖,不管政府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标准是一样的。“但公务员和教职员还有专门的共济年金,而企业员工可以参加各类企业年金计划,政府给予税收优惠”。
解决养老问题,靠政府?
“养老不能光靠政府?”
民意从一开始的埋怨到冷静面对,让上述问题不再是一个笑谈。中青舆情监测室的抽样分析显示,28%的网民认同养老要靠政府、社会、企业共同承担。
目前,公办养老机构往往面临“一床难求”的局面,而民办养老机构空余床位多,却得不到有效利用。“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较高,服务质量也没有公办机构好,所以人们还是更愿意往公办机构中挤。”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郭平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湖南株洲、浙江温州珊溪镇街头村、安徽合肥、湖北赤壁、内蒙古佳木斯市、辽宁省等地已经试行了“居家养老”模式。
每个地方的具体做法又各不相同。
合肥市形成的是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体制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温州市文成县在农村试行的是“银龄互助”——让行动方便的老人帮助孤寡老人。每位志愿者拿到了“银龄互助”工作手册,印上银龄对象的姓名、年龄、联系电话和志愿者的姓名,能做的事情包括“邻里守望、精神关爱、生活照料、赠送物品”。
这样的“居家”模式,效果如何?
首先见效的,是公立养老院等候名单上的“长龙”缩短了不少。
以株洲市为例,该市设立的23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18个市级示范点、71个县区级示范点,就能提供新增床位数1.18万张。
而据辽宁省统计,该省2013年的各级养老服务中心达893个,社区老年照料中心等各类老年服务组织5000多个,年均服务52万人次。
郭平认为,为缓解民办养老机构的困境,有一个服务的标准和评估体系,是未来管理多样化养老机构的一个重要措施。“国务院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甚至提倡开办家庭式养老机构,可能10张床就能开一个家庭养老院”。
但政府绝非可以“撒手不管”。郭平认为政府能做的还有很多:“政府重要的作用应该体现在指导适合的民间团队来参与到服务中,在服务标准、卫生环境、软硬件设施标准上统一管理,并且设置相应的退出或惩罚机制,否则市场还是会比较乱。”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北京、天津和浙江宁波,都已经建立了养老机构评估制度。
“未来养老机构对于服务人员的能力、知识、技能的要求,都会比较高。否则,就很难保证老人在机构中的生活、护理质量以及入住的服务需求。”郭平表示,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水平、推行和公办机构同步的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都是未来的方向。
进养老院应该是“托底”选项
郭平预测,居家养老模式会是未来养老模式的主流。
“实际上,现在各地基本认可了这种模式。现在大概有95%左右的老人都是居家或在社区范围内养老,真正能到机构去的不到2%。”郭平说。
居家养老模式,也与国际社会所倡导的方向接轨。郭平介绍,联合国1991年12月16日通过的《联合国老年人原则》中已经提出:“老年人应能尽可能长期在家居住。”
周海旺也表示,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养老方式,应是人们重点关注的养老方向。“我国老年人的收入总体较低,绝大多数人选择在家养老。特别在一些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都在积极地探索这项工作。”
但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家养老也面临着挑战。周海旺表示:“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上世纪60年代以后出生的城市人群,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当这批人步入老年后,靠子女来养老将越来越困难。”
因此,他提出社区服务应辅助居家养老。“社区或社会组织都应该提供更多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服务,以满足居家养老的需要。”
“在政府坚持保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应着力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保老年人的特殊服务需求,还有在基本服务需求之外需要的社会服务需求。”郭平说。
周海旺建议,社区内可以建小型的养老机构或者寄宿中心。“老年人可以在机构里接受一些服务,比如用餐、开展各种活动,晚上再接回家。或者在子女短期出差期间,把老人送到临时寄宿机构中去照顾。”此外,社区服务还应该向人性化发展,比如:上门帮老人做家务、送餐上门、紧急维修、帮老人购物、陪老人就医等服务。
“以北京为例,将来的趋势可能就是,最终把3%到4%的老人规划在机构内、社区以外的地方养老,其他老人都在社区内养老。”郭平说。
他认为,这3%的主体人群主要应该是“托底”人群。这是指失能、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比如患有老年失智症的老人,在家中确实很难保证生活质量并提供照料资源。
目前,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托底”作用并不明显。学者指出,由于缺乏合理的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和入住标准,公办养老机构中服务的对象也并非“托底”人群。
郭平对政府“包办”养老的模式并不赞同:“过去几十年来看,政府开办的养老机构和服务的效率并不高,占用的资源很多,但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比较有限。从改革的方向来看,应该越来越多地发挥市场的作用,甚至包括将来对公办养老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或者公司化、企业化管理。”
“改革的开始伴随着风险和难度,但从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来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让更多的养老服务走向市场化,是大势所趋,是必须要鼓励的。”这位并不支持“必须无条件常回家看看”的学者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