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桂杰)由人民在线、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办的“舆情研究与国家治理能力暨人民在线成立五周年研讨会”于2月26日在人民日报社举行。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来自新闻传播、公共管理领域的知名专家,以及多家舆情研究机构的代表就“大数据与舆情研判”、“舆情分析师的职业伦理素养”、“如何通过舆情研判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等话题进行了研讨,并达成了“网络舆情研究阳光共识”。
“网络舆情研究阳光共识”共有5条,包括: 一、网络舆情研究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既要关注“大V”,也要关心草根;既不能编造数据,也不能预置评判;实事求是,力争还原真实的民意。二、网络舆情研究要秉持建设性立场。作为研究者,从事的是“舆情监测”,而不是“舆情监控”,是独立于网民意见表达和政府网络监管之外的第三方观察者,但立场必须是建设性的。三、网络舆情研究要发掘社会正能量。既要看到社会上积极和光明的一面,更要注意剔除“网络水军”的虚假成分,努力打捞“沉没的声音”,挖掘和释放网上的正能量,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民意素材。四、网络舆情研究要抵制金钱的腐蚀。网络舆情研究的经营性业务,要用公开透明的操作手法,为政府、企业等客户提供收集舆情信息、应对突发事件、舒缓舆论危机、维护商业品牌、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严禁从事收费删帖、使用“网络打手”散布客户竞争对手不实信息等不正当业务;致力于把舆情监测做成“阳光产业”。五、网络舆情研究要拒绝恶意竞争。网络舆情研究者使用社会化媒体营销平台时,要增强法治观念,恪守职业道德,提倡文明用语,拒绝恶意竞争。
人民网副总裁官建文代表主办方致辞中认为,做好舆情研究工作将助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重视网络舆情研究,学会运用网络获取信息,倾听社情民意,打捞‘沉没的声音’,是新形势下对政府职能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服务职能的集中体现。”
“网络舆情研究阳光共识”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舆情调查实验室和复旦大学传媒与舆情调查中心联合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