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分组审议中,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全国人大代表一致表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是完全必要的。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作出 “两个决定” 意义重大,将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历史,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两个决定”,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使全体人民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必将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鼓舞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必将更加坚定全国各族人民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
与会人员完全赞成两个法律案的说明和决定草案,一致建议将决定草案交付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