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王梦婕)“有些学者、教授确实很无耻,拿科研经费去做很不好的事情,但有些事情是出于无奈。”今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在谈及有关“科研硕鼠”问题时称,他今年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建议,希望能把科研经费中的违法现象、违纪现象,与一些正常现象区分开。
孙宪忠表示,当前的制度设置不尽合理,客观上,让一些没有侵吞财产意愿的科研人员也“躺着中枪”。
“第一,有的科研项目从开始设置时就要编一个预算,‘完全不能变动’;第二,科研预算中所有的支出中,恰恰是没有科研人员的劳务性收入的。劳务支出只支出给课题组之外的人。”他说,“而且,科研经费现实拨付是很迟的,一般3~4月批准项目,经费差不多9~10月才到账,这半年大家就得‘先花自己其他的钱’,结果到了9~10月,预算就要走向决算了,这个时候才拨下来的钱怎么办?有些人就拿这些钱把前面的窟窿给补上,或者说为了留待下一个科研用,先把这个钱放在一个地方,这是违规的,财务上肯定不许可,如果数目大了就要判刑。”
孙宪忠呼吁,要想办法堵住上述制度漏洞,不让绝大部分奉公守法的科研人员因此违规、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