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曝光的某市副市长,被判刑十年,却一天也没进监狱,在社会上产生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今天,在山东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民族中学副校长宋文新代表的一番话,引起前来参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注意。
宋文新代表提到的现象是当前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中存在的乱象。
有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当事人,被判刑入狱,利用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漏洞,可以“用钱买刑”、“用权捞人”, 被视为“同案不同执”,屡遭诟病。
宋文新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制度,防止问题发生,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的公信力。
沈德咏从山东代表团代表发言中,梳理出30多条意见建议。宋文新代表的呼吁得到沈德咏的回应。
沈德咏直言,减刑、假释中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过去有的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时的确比较简单,监狱管理方面递来一张单子,就可以办理,没有严格执行法律赋予的审判权。”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被写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明确要求强化监督制度。
一个案子,法院都判了10年,普通老百姓可能在监狱要坐10年牢,一个官员可能会通过假立功假悔改,五年半、四年就出来了。
特别是在办理减刑、假释过程中,监狱内外相勾结,权钱交易,形成巨大的寻租空间,酿成司法腐败。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痛陈,“这是另一种司法不公,老百姓深恶痛绝。”
日前,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开始把这一司法权力“关进笼子”。
据悉,河南法院2012年成立了减刑假释庭,现在有12个庭,专门办理形成凡是涉及副处级以上的干部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必须报到省高院审定,必须进行开庭审理。
沈德咏说,如果法官迫于某种长官意志、或权钱压力被迫裁夺,那么“把减刑、假释审判予以公开、公示,这对法官也是一种监督和保护”。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本报记者 崔丽 刘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