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梦婕)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牵动人心,中国需不需要一部反恐怖法?
全国人大新疆代表团全体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武冬立等全国人大代表,均提交议案建议称,中国亟须制定反恐怖法,以解决“各项反恐工作基本上无法可依的状态”。
武冬立告诉记者,“目前,虽然各地都有反恐机构,但各部门在反恐工作中尚存在着‘职责划分不清、衔接不够顺畅、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工作缺少规范’等问题。”他说,尤其是缺乏一套专门的法律制度,“将国家反恐体制、机制固定下来,合理配置反恐资源,建立各种力量快速反应机制”。
武冬立说,我国当前涉及反恐的法律,散见于刑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中,但对预警标准、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反恐组织机构等未作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