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随后,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就转发该《意见》下发通知。这是全国学联近年来首次专门就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强调。日前,全国学联秘书处负责人就《意见》起草制定、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青年学生的成长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通过专门回信、参加活动等方式,对青年学生表示了关怀和重视,并提出殷切的期盼和厚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同时更好地发挥对于学联学生会组织的指导作用,团中央书记处多次就学联学生会组织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长期以来,在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服务同学成长发展、维护同学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相对于党团组织要求、高校改革发展趋势和广大青年学生期待,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定位不够清晰、主要学生干部产生不够规范、工作开展缺乏普遍性和吸引力、部分学生干部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校学生会组织与同学的密切联系,降低了在同学中的认同度和影响力。正是基于以上背景,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文件,从制度设计、机制保障的层面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发展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内部运转等方面加以重申和强调。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制定过程?
答:《意见》的起草工作是在全国学联主席团主持下,由全国学联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的。前期,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和工作、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及主要学生干部产生方式等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意见》的初稿。同时,分别以座谈会、书面沟通等方式征求了教育部有关司局、各省级团委、部分高校党委领导和团委书记以及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意见》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因此,可以说《意见》是集各方之力的成果,起草过程也充分体现了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认识不断深化、理论不断提升、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
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提出了什么样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答:《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主动适应广大同学成长发展的新要求,以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全面强化自身职能,服务同学成长发展,不断增强在同学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将高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成为根植同学的共同家园、凝聚人心的温暖集体、运转高效的网络体系。
为此,需要牢牢把握“四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坚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学联和学生会组织章程,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坚持以同学为本,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这是我们在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组织建设中必须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要求。
问:《意见》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
答:《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组织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有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团中央有关部署要求,以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为核心,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不懈地用中国梦筑牢同学共同思想基础,主要包括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发挥网络重要作用等方面内容。二是务实有效地服务同学全面发展,主要包括帮助同学适应学习生活、提升综合素质、顺利就业创业等方面内容。三是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主要包括广泛收集同学意见建议、代表和反映同学诉求、切实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内容。
问: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高校学生会组织建设的重点之一,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同学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近年来,我们坚持实施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同时在一些学校也存在着长期不召开或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现象。在这次下发的《意见》中,明确要求高校学生会组织须依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每一到两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或研究生人数的1%,并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民主选举产生;大会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同时,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任务进行了明确。
问:《意见》对高校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加强自身建设是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不断提升战斗力、凝聚力的基础和保障。《意见》对此主要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规范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学生干部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特别是明确规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须以公开竞争的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选举产生,并要求候选人须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素质过硬、有较好群众基础,经公开报名、院系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坚决禁止未经选举即直接指定等方式;选举过程中要严肃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二是要着力完善基层学生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努力形成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充分发挥在校内学生组织中的主体作用,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同时,进一步强调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一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已设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四是要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五是要积极利用新媒体改进工作方式,依托即时通讯、微博、微信、手机报、社交网站等载体,打造面向广大同学的工作平台,积极引导校园网络舆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六是要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并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问:对于《意见》的贯彻落实,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专门下发了通知进行强调,请介绍一下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高校学生会研究会的工作开展和活力增强,必须要紧紧依靠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团组织的有力指导。在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共同转发的通知中,分别对于各地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高校党委、高校团委抓好《意见》贯彻落实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重视和指导,针对本地区各高校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高校党委要将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整体规划,充分发挥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各高校团委要在党委领导下,把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发展方向,同时充分尊重、热情鼓励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今年,我们将对各地各高校落实《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希望各地认真对待,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