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赵伊蕾)“我们面临的污染困境不只有PM2.5,还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更新启动会”会上,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胡建信意味深长地说。
从今年3月26日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修正案将在我国生效,我国将全面履行控制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义务。新增污染物受控物质主要有六六六、开蓬、硫丹等十种,被应用于农药、电子、建筑等领域。
斯德哥尔摩公约在中国生效已经有10年时间。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说,中国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削减和控制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防治所面临的挑战也迫在眉睫。胡建信表示,与现有控制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同,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相关法律缺失,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严重不足。这是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同时,国内研究机构缺乏对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识别、判断能力,对部分新增物质的环境和健康影响研究也不足。
这次新增的受控物质硫丹主要被应用于农药和杀虫剂中,“初步调查显示,我国目前生产硫丹的企业不超过5家,年产硫丹近3000吨。”胡建信介绍,“但是硫丹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和硫丹生产企业面临减产甚至完全停产的状况,涉及大约千名员工的就业问题。”
此外,采用硫丹的农业领域面临替代品的需求,受到转让技术、专利保护等限制,替代成本将成为巨大的障碍,因此开发自有知识产权替代品和技术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
针对下一阶段的公约履约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翟青指出,要以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和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着眼点,大力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
胡建信也建议,要研究、建立和完善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尤其是建立现有化学品的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国际化学品管理动态,预见性地提出国家优先控制有害化学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