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西阳泉市制定并推行《大学生村官任职地调整实施办法》,对全市大学生村官任职地进行调整优化。
《办法》规定,在本县(区)范围内调整的,一般应当自愿回原籍村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往边远农村、贫困农村和软弱涣散村工作;或根据创业需要,到创业项目所在村工作。对于一些表现优秀、居住地与工作村较远、家庭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且聘期时间较长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有计划地向离其居住地较近的经济发达村、人口聚集村或社区调整。在本市跨县(区)调整的,一般应当回原籍县(区)或现居住县(区)任职;或根据创业需要,调整后更有助于创业项目发展的;或夫妻双方均为大学生村官,一方调整后可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或聘期时间较长的已婚大学生村官,调整后可方便其日常家庭生活。截至目前,阳泉市跨市调整的大学生村官3名、本市范围内跨县(区)调整的大学生村官25名,其中有19名已办理调整手续,在新的岗位上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