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4月11日电(记者张文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今天上午就该院民事二庭审判长兼副庭长黎泰军殴打保安一事立案调查,并对黎泰军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
4月7日晚20时,家住昆明阳光果香小区的黎泰军,驾驶大众银灰色速腾轿车到小区门口,由于当晚小区车位已满,21岁的值班保安谭明让黎泰军将车停到旁边的停车场,引起他的不满,3次将保安亭的车闸道按钮按下,并用手戳谭明的脑门,还将保安室的记录本和谭明的帽子扔到地上,其妻也一直谩骂谭明。就在谭明弯腰拾帽之时,黎泰军突然上去将谭明打倒在地。爬起来后的谭明向黎泰军连磕4个头,但黎泰军却没有停下,他一边骂着:“信不信我整死你!”一边用脚尖勾起谭明的下巴,抓住他的衣领,将其拖到保安宿舍门口,同时对谭明又扇嘴巴。谭明始终没有还手,从宿舍出来劝阻的保安队长鸿俊富也遭到了黎泰军的谩骂。鸿俊富向110报警,警察到来后,黎泰军却扬长而去。
据悉,多年来,黎泰军因停车问题4次殴打保安,甚至在没有车位的情况下,将车停在小区门口堵住,保安队长鸿俊富到其家中请他挪车,也被他用手指戳脑门。谭明被打后,保安公司希望黎泰军承担医药费和道歉,但黎泰军未同意。公司职工将黎泰军殴打保安的视频上传至网络。
今天上午云南省高院召开的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立即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对其先行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根据调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和媒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