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5日电(记者庄庆鸿)记者今天获悉,继广东之后,上海今年将把社会抚养费纳入专项审计。
据悉,今年3月,长期关注人口政策研究和倡导的公益机构广州平机中心将《关于将社会抚养费收支纳入专项审计的建议信》分别寄往了国家审计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部门。
4月14日,上海市审计局对广州平机中心的书面回函称:“你中心关于《关于将社会抚养费收支纳入专项审计的建议》的来信收悉,我局拟安排对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
在上海市审计局网站中,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到了《上海市审计局2014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其中“公共预算审计”的第六项“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明确写着包括:“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摸清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和总体情况,推进本市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初衷,便在于专款专用。而专项审计是保障专款专用的必要监管手段。”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韩呈祥说。
韩呈祥表示:“由于缺乏专项审计,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没有纳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这意味着,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过程中,可能生长出既得利益群体。在‘罚款’经济的诱惑下,可能出现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将社会抚养费收支纳入法治轨道,将从源头上遏制社会抚养费相关腐败问题。”
今年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李心表示,广东已将社会抚养费的专项审计列入了今年的审计计划,并将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
“如果作为人口大省的广东省可以开展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在制度和技术上不存在障碍。如果各省相关部门能适时将社会抚养费收支纳入专项审计,将克服制度滞后性带来的损害,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人口政策奠定基础。”韩呈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