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崔丽)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落实和检查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称,各级法院思想认识更加统一,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文风会风更加务实,公务接待更加节俭,执纪问责更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取得初步成效。
2013年11月至今年1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专项检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组成4个检查小组,对11个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的29个中级法院、25个基层法院进行重点抽查。
据介绍,2013年,全国法院召开会议数同比减少21807个,降幅为30%;制发文件数同比减少45439件,降幅为22.35%;印发文件数同比减少128万余份,降幅为30.23%;全国法院公务接待实际开支额比预算减少5366万元,降幅为原预算总额的33.1%;压减三公经费67458.4万元,同比减少19.47%;开展监督检查活动17152次,查处干警355人。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全国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使改进作风的工作成为常态;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防止已整治过的问题重新反弹;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使广大干警自觉远离违纪违规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