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方强烈警告并要求菲律宾“立即放人放船”,菲律宾司法部仍于5月12日向巴拉望公主港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此前遭抓扣的中国渔民,其中9人“因非法渔猎”遭到起诉,余下两人以情节轻微且是未成年人为由,被菲司法部移交给了菲外交部和菲律宾社会福利发展部,预计这两名中国渔民将被驱逐出境。
据菲律宾巴拉望省普林塞萨港市检察官办公室主任罗德里格斯证实,菲方已于9日晚7时30分左右,对6日抓扣的中国渔民和5名菲律宾人提出违反菲律宾渔业法第87和97条的控告。
根据菲律宾渔业法规定,进入菲律宾海域的任何外国渔船可构成渔船从事捕鱼作业的表面证据。除了渔获、捕鱼设备和渔船将被没收外,违法者将被罚款10万美元。而违反菲律宾渔业法第97条,即捕猎珍稀、受威胁及濒危生物者可被判入狱12年至20年,罚款12万菲律宾比索(约合1.7万元人民币),并没收渔获和吊销捕鱼许可。
此外,菲律宾移民局还扬言要对中国渔民提出“非法入境”的指控。
菲律宾检察官称,依据菲律宾法律,必须在抓扣36小时内对被捕者提出控诉,此次相关审讯之所以推迟到12日,是因为这11名中国渔民讲海南当地方言,菲律宾很难给他们找到翻译人员,希望在12日有翻译来帮助警察审讯。
不过,当被问及执法海警呈交的报告是否显示中国船只配有渔网和相关捕鱼用具时,巴拉望省检察官罗德里格斯说:“没有。”因而中国渔民到底有没有捕捞海龟还有待确认。
另据菲律宾检察官办公室透露,在结束初步调查之前,这11名中国渔民将被关押在巴拉望警察总部监狱。
对于菲方执意要审讯我渔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9日表示,中方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华春莹强调说,菲方针对中国渔民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再次要求菲方立即无条件地放人、放船,保证中国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且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新华社9日也发表评论称,菲律宾屡教不改的为非作歹行为如果继续,为保证本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将不得不采取强硬的反制措施。
对于菲律宾方面一再借南海挑事,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军事专家罗援12日表示:“菲要撕破脸,我们只能以牙还牙。”
罗援在题为《半月礁,没菲律宾什么事》的博客文章中写道:“中国对包括半月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那里发生什么事,不关你菲律宾什么事。先不说你出示的捕猎海龟孤证的可信度,即便中国渔民真捕获了海龟,那也归中国政府按中国法律来管,没你菲律宾什么事,你最多只有举报权,没有批捕权。”
罗援认为,既然菲律宾非要和中国撕破脸面,那中国也只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把“进一步措施”付诸实施。他认为中方不仅可以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多种手段向菲律宾综合施压,还应该拘捕非法占据我国领土的入侵者,比如勒令菲律宾“坐滩”仁爱礁的军舰立即离开,否则采取多种手段“清场”、“拔点”。
本报北京5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