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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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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式福利引发“加班有罪”讨论

实习生 王晓艺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5月19日   10 版)

    上月,网上出现一则“法国规定,下班后公司给员工打电话违法”的新闻。调查发现,这是法国两家工会与雇主协会签订的一份《谅解备忘录》中的要求。根据该项要求,法国公司将不允许在非工作时间向员工发送邮件和打电话。

    该消息一出,迅速被国内各大新闻门户网站转载,引起热议。大部分网友表示十分羡慕法国员工,认为“加班有罪”一说简直是“业界良心”,“求与国际接轨”、“中国该反思劳动法”等字眼频现。近年来,加班压力成为职场新困扰。在一些专业公司的调查报告中,加班已经成为中国公司很常见的现象。

    “加班对于员工来说,就等于上下班时间完全无分别。”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乐君杰对网络上的怨声载道表示理解。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上海财经大学王全兴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董保华教授均表示,网友呼吁修改劳动法,希望由立法规定“禁止下班后给员工打电话”的想法在中国行不通。

    在对40多名不同领域的企业员工进行采访后发现,与网络上众口一辞的评论倾向不同,许多被访者正面临着复杂各异的加班问题。

    从“意式咖啡”到“法式福利”

    “每逢五一长假,最怕领导一通电话把我召回单位修改文案。”去年刚毕业、在私企工作不足一年的吴晴(化名)在接受采访时流露出对法国员工的羡慕。虽然她所在的公司比较人性化,免费提供的水果沙拉和意式咖啡都“很对胃口”,但吴晴还是宁愿下班后立刻回家和亲人一起共度时光。

    对于吴晴来说,如今“意式咖啡”早已比不上“法式福利”更有吸引力。

    然而,诸如“水果沙拉”、“意式咖啡”等公司上班时的人性化福利,恰恰是30年前在“改革开放”的哨声中,国内企业与国际接轨的第一步。

    改革开放之初,刚刚进驻中国的外资企业聚注了无数国人的惊羡目光。格子间、咖啡机、玻璃幕墙写字楼、往来穿梭的西装革履,在那个年代,外企的高薪和福利,成了时代的惊叹号。

    30年后,曾经专属于外国企业的丰厚待遇对于中国本土公司而言已非常普遍。

    如今很多国内大型民企内部均设有活动室、休闲区供员工们运动玩乐,咖啡和甜点也早已不足为奇。根据媒体公开报道,被称为“酷炫”的奇虎360大楼内,健身房、桌球台等娱乐设施配备齐全,休闲空间装潢前卫;有的公司不仅有篮球场,还有钓鱼塘。员工的福利在这些设施的争相升级中不断得到重视,还有让人感觉更体贴的是,浙江、福建等地出现公司派专车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以解除雇员们的后顾之忧。

    国内企业不分规模大小,都力图在书写“人性化”时浓墨重彩。可是此时,什么才是员工真正想要的福利?

    事实上,就在国内企业“福利”努力与“国际接轨”之时,西方国家的关注点已经悄然转向。从“上班免费茶点”到“下班拒接电话”,就是从“获得工作福利”到“争取休息权利”的变轨。高福利仅仅存在于公司大楼之内,这是企业给工作时的员工吃下的一颗定心丸。如今,在“守住工作空间”和“释放个人时间”的博弈中,西方工会组织向“有福利没权利”说不,要求员工下班时间拒绝接听公司电话,认为员工的核心利益才是真正的福利,此举再次吸引了国人羡慕的目光。

    “加班有罪”还是“加班有理”

    与网上众口一辞的吐槽不太一样的是,也有人对加班问题有自己的思考和不同的答案。28岁的陈先生就职于国内一家软件公司,当被问到如何看待下班后领导打来的电话时,他表示完全理解并且毫无怨言。“客户就是上帝,确实该我们迅速解决的问题,加班是必须的。”陈先生相信,工作的目标就是要“做好”,“这样公司整体信誉好了,每个人发展前景才会更好。”

    随着进驻中国的外企数量增多,时差问题成为造成外企员工加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位英特尔员工称,在中国,总部位于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大量存在。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硅谷为例,中国北京时间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时间存在15小时的时差,“这导致如果召开全球同步电话或视频会议,必有一方牺牲休闲甚至睡眠时间。”

    “加班接受度在某种程度上依年龄分层,青年人拼搏心进取心较为强烈。”新浪人力资源部一名员工透露,曾经有一次公司招聘国外网站同步翻译人员,要求工作时间为凌晨12点至次日早上6点。在向应聘者说明情况后,根据简历资料显示,八成回答“能接受”的应聘者年龄在23~28岁之间,而得知工作时间后表示为难或直接拒绝的多是一些30岁左右、有工作经验的人。“很多已婚人士考虑得会更多,家庭责任感更重。而对于找第一份工作的年轻人,接受规则、珍惜机会尤为关键。”该员工分析说。

    行业“潜规则”

    据报道,法国此项协议“主要针对20万~25万IT工程师与咨询师,因为他们的工作时间经常超时”。此项规定折射出的行业特性得到了就职于某咨询公司的李先生的证实。“我在跟一个项目的时候,和同事们一起忙到凌晨3点才睡是常有的事。”在如此紧张的工作节奏中,“不接电话连想都没想过”。

    这种“行业潜规则加班”并不鲜见,媒体从业者也有这种无奈。董保华说,有一次自己在电视台录制劳动法的节目,结束时已经很晚了。旁边的摄像师在结束后对他说,“您刚刚讲完劳动法,可这眼前我们镜头盖儿一盖上,还不是照样加班,没有任何改变。”

    对此,董保华表示,法律这个“显规则”有时候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中“玩不转”,起作用的大多是不同行业内部的“潜规则”,而多数从业者从入行那天起就对加班情况心知肚明。“很多员工从内心里就没有、也无法用劳动法衡量自己跟企业的关系。当他选择进入IT、媒体等行业,就做好了加班的准备。因为即使离开了这个地方,只要身处这个行业,下一个企业还是一样。”

    除了行业特殊性以外,考虑到未来的职业发展,对于一些员工来说,加班是在领导面前表现工作态度的无奈之举。

    对此,在中国工作已逾5年的西班牙人Chavi对一些现象表示很不理解,在他看来,一些中国人工作很久,但是毫无效率。“他们仿佛认为只要坐在电脑前很久,就意味着赢得‘工作优秀奖章’的一半了。”除了因“表忠心,引关注”造成的加班以外,领导个人的偏好习惯也成为员工不得不超时工作的理由。

    就职于某能源公司的刘女士透露,“隔壁组里同事的前任上司生物钟比较特殊,晚上工作白天休息,他经常打电话召集大家凌晨2点起来汇报或检查工作。如果第二天上班看到同事们全体精神不振,顶着黑眼圈走来走去,就知道前一天晚上又被集体‘传唤’了。”刘女士称公司要求24小时必须开机,因此在移动电源还没有普及的前些年,她时刻随身携带一块充满电的手机备用电池。

    王全兴认为,上述现象都指向一个问题,那就是企业领导具有绝对的权威性。“现阶段,劳动力明显呈现出供大于求的态势。这造成就业压力大,自然形成老板强势。”王全兴强调,只有供求关系改变,老板围绕着员工转,员工地位才会上升。

    从中西方差异性的角度,乐君杰则认为,中国人将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泛化到生活,面对老板处处小心翼翼,俯首帖耳。相比之下,在一些西方国家,工作中虽然是上下级关系,但生活上是平等的。

    靠立法还是靠行业自律?

    那么依据中国法律,员工是否具有下班后拒绝接听公司电话的权利呢?

    王全兴解释称,员工是否应该下班接听电话,要根据岗位不同判断下班后员工是否具有劳动义务。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王教授认为,有的岗位劳动义务超过8小时,例如部分管理阶层和销售行业,就有接电话的义务,甚至要求24小时开机;如果普通工人没有此劳动义务,就有拒绝接听电话的权利。“这在初期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说清楚。”

    但现实状况是,不仅很多员工不敢拒听电话,甚至在面对工时纠纷时也比较被动。智联招聘联合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人平衡指数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职场有30.3%的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最长达16小时。据王全兴统计,国内有关劳工时长的诉讼案件却比较少见。

    与法国相比,中国员工没有主动为自己争取休息权利的动作。那么,倘若法国真的对“拒接电话”立法,我国劳动法会借鉴吗?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对中国没有借鉴意义。”董保华强调,法律制度不是超前就是好,合适才是关键。“就像一双鞋子,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合脚最重要。”董保华认为,中国的问题不是劳动法标准低,而是标准执行困难。劳动法不需要再锦上添花了,因为8小时工作制已经领先。在此现状下,法律应该走“低标准、广覆盖、严执行”的道路,而非一味拔高。

    立法不可以,那么有什么合理的解决途径呢?王全兴认为工会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是一个可取的方式。“集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违反,可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外,董保华号召社会要进行多元思考,运用道德规范、社会规范等多种手段,而不是单借助于法律一种工具。

    “无论如何,从企业福利呼吁到拒绝加班的转变,都反映了员工需求层次的提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王江松教授认为,“30年前,中国把外企的高薪和文化搬过来,现在中国公司正在从工作时间上向其靠拢。”

    对于未来劳动工时的规范问题,董保华认为,可以期待“不打电话不发邮件”等行为由企业老板自律发起,这将是未来企业人才竞争的重要环节。他预言,“既然高闲暇已经成为一些人选择工作的趋势,随着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增多,对闲暇时间的允诺将会成为一些企业选择吸引人才的途径。这种市场行为导致企业转变,而且远比立法来得快,要充分相信个体的自由选择。”

    乐君杰对这种依赖企业自律的想法并不乐观。他表示,中国产业结构中劳动密集型产业占大多数,利润产生仍主要依赖机器,也就意味着个人劳动者主观能动性与利润关系不大,企业还是处于强势地位。不过他认为,如果改变,将会首先发起于高新技术产业,因为利润增长依赖个人,这时个人激励机制符合企业利益,企业才会主动作出调整。

实习生 王晓艺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05月19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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