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大二女生李翠因肾癌去世。病逝前,她决定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如今,这名21岁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一个多月,但是她自愿捐献的遗体至今没找到合适的接受单位。
是什么阻挡了这次遗体捐献的进程?
家属:“捐献者连个单独的墓穴都没有?”
4月9日6时21分,患肾癌的21岁女生李翠安静地走了。
据同学张千回忆,今年1月,李翠开始腰疼,起初她还扛着,到校医院买点止疼片吃,但是病情逐步恶化,需要同学搀扶着才能从宿舍到教室、餐厅等地方。3月出现便血,她再也扛不住了,才告诉了家人。
3月9日,拿着河南省人民医院的确诊书“左肾肾癌合并双肺转移,已到中晚期”,李翠的家人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这个坚强的女孩曾对家人说:“如果没我了,把我的器官捐献了吧,用作医学研究。”
这是李翠最后的愿望了。李翠的叔叔李志勇说,“我们家属一定要完成她的遗愿,让她走得安心一些。”
李翠就医的河南省人民医院介入科主治医师曹广劭告诉记者,李翠本来已在网上登记要捐献全部的身体器官,可由于癌细胞扩散,凡是带有血管的器官都不能进行移植,只有眼角膜可以使用。“听到李翠要捐献眼角膜,我们科室的医护人员都很感动,医院也尽最大的可能减免她的医疗费。”
4月9日上午,医护人员取下李翠的眼角膜后,向她的遗体鞠躬致敬。遵循翠翠生前的遗愿,家人联系医疗机构,把她的遗体捐出用于医疗研究。
“在李翠走之前,我们家属给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打过两次电话”。李志勇回忆,“一次是4月4日,给遗体捐献中心打电话要相关表格;第二次是4月9日还是打电话希望要到表格,尽快捐献。”
李志勇告诉记者:“4月10日,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次来到现场,首先责备我们,‘你们家属要捐献遗体,为什么不直接和我们取得联系,还要通过医院眼科大夫?’”
“我手机上的通话记录可以随便查,清明节前夕,我们就已经开始联系捐献事宜。”李志勇说,“可河南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很忙’。”
“之后他们又告诉我们,等11号追悼会再带着相关表格和材料过来一次,完善相关手续,等追悼会结束后直接把遗体一起带走。”李志勇说,“我当时就问他们,遗体拉走后,用于医学研究,两年后如何处置?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就说‘遗体拉到殡仪馆,集体火化,火化后,如果家属要骨灰的话,可以来认领掩埋;不要骨灰的话,就由我们集体掩埋’。”
“捐献者连个单独的墓穴都没有?我们坚决不同意集体掩埋,中国人都讲究入土为安,捐献遗体的人,也是无名英雄,理应受到尊重。哪怕是很小的地方单独安放她的骨灰,我们以后也有一个凭吊的地方。”李志勇说。
“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1985年以来,从来没有如此规定”。李志勇说,“后来,我们家属才知道,他们把尸源称为‘市场’,我们自以为做了一件善事,却误入了一个‘市场’。”
记者致电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985年以来,对个人尸体单独掩埋没有规定。原则上,两年后通知家属领走骨灰,若不愿意的话,我们就集体混合掩埋在新郑福寿园。我们会在志愿捐献第二年,将捐献者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每年清明节会组织捐献者的直系亲属前去凭吊。”
5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李志勇,他告诉记者,“目前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接受单位。作为亲属,我们仍然没有放弃,如果找到合适的接收机构,我们随时都可以将她的遗体捐献出去,完成她的遗愿。”
河南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既无资金又无专人,想干好太难
4月11日上午,记者以“您考虑过以后捐献遗体吗?您知道该去哪里吗?您知道都需要办什么手续吗?”为话题,在河南省人民医院随机做了采访。
一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他的朋友去年捐献了遗体,清明节打电话问捐献遗体接受中心能不能去祭奠朋友,却被婉拒。
一位姓李的女士很无奈地说:“去年正月,我接到捐献遗体接受中心的电话去领父亲的骨灰。谁知,领到的骨灰竟只简简单单地被一块纱布包着,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难受……”
“好不容易找到了捐献遗体接受中心的电话,却没人接听”;“跑了好多趟,手续还没办好”……很多受访者或多或少心存顾虑和抱怨。
记者致电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接受中心成立于1985年,由河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委托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兼管,目前位于郑州大学新校区,远离市区,郑州市民来一趟都不方便,更何况是外地人?此外,中心面临的最大困境是,20多年来,一直是既无资金又无专人,想干好太难。”
对于受访者顾虑和疑问,另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他遇到过许多尴尬。不少老人来找他咨询捐献遗体的事儿,但往往没谈几分钟子女就赶来表示不同意;有的是老人在世时子女当面签字同意,但老人去世后并不执行。
“最让我为难的是,即使签了志愿书,也不能经常去探望或打电话询问,一旦老人去世后子女反悔,一点办法也没有。”李姓工作人员说,中心成立近30年,签订捐献志愿书的人不少,但很多都无法兑现,截至目前,接受的遗体只有268具。
据了解,2013年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共接收了30多位自愿捐献者的遗体。“这个数量对于医学院学生的教学使用遗体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李姓工作人员说,每年有将近1000名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生,再加上其他专业需要修读解剖学的学生,10多名学生共同使用一具遗体,每年该校教学及实验就需要使用近200具遗体。
专业人士:尽快完善相关法规,维护捐献者尊严
一边是遗体接受机构服务不完善影响了捐献者的热情,另一边却是遗体需求缺口巨大,这样的尴尬应该如何破解?
“国内其它省份的先进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如湖南省,遗体捐献者家人凭相关证明,即可在长沙凤凰山陵园内免费为捐献者觅得一块生态墓地。生态墓地占地不到1平方米,上面栽种一棵常青树,并设一小墓碑表示纪念。”李翠的堂哥李钊认为,这是对捐献者尊严的维护。
“我们上课用的遗体,几乎都是捐献的。平常上课时,师生会举行默哀仪式。”郑州大学解剖教研室的陈老师告诉记者,几乎每个学医的人尤其是学临床医学的人都对这些遗体捐献者充满敬意,会把“他们”当作老师看待。“但仅仅靠我们来凭吊还远远不够,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立碑纪念,让遗体捐献者得到应有的尊重。”
是否有相关遗体捐献的法律法规呢?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2003年,深圳市通过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并正式实施;青岛和苏州先后在公墓选址为遗体捐献、器官捐献者建造了纪念林……
“我省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使遗体捐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河南省政协委员刘信圣说。2006年、2007年,他连续两年在河南省政协会上提交了遗体捐献立法的提案。尽管尚无结果,但他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
除了刘信圣,省政协其他委员也曾提交过类似提案,如加大遗体捐献宣传力度,营造捐献社会风气;加强对遗体捐献办理部门的监管;建立捐献遗体接受中心调配网络,使遗体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等。
刘信圣特别建议说,政府或相关部门应选一个草木常青、鲜花常开的地方为遗体捐献者设立纪念碑或纪念林,或者设立纪念馆,让全社会像对待英雄一样,去缅怀他们高尚的情怀,也能让捐献者亲属在特殊的日子里为他们献上一束鲜花。
本报郑州5月19日电
本报记者 韩俊杰 实习生 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