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湖北襄阳决心让本地村(居)委会的墙壁看上去更清爽些。
那些像爬山虎一样在墙上蔓延的牌匾,正在被清理之中。从墙上到墙下,有的村(居)委会的牌匾多得连每天面对他们的工作人员,都数不过来。
在襄阳,一个村委会被统计出共挂着126块牌匾,而某家社区居委会戴着163顶帽子为居民服务。如今,多余的牌匾正被陆续摘掉,比如那家挂着163块牌匾的居委会,一下子卸掉了上百块牌子。从此,办公室的墙壁可以接触到更多的阳光。
据统计,仅是制作费,这163块牌匾就花去3万多元。如果紧挨着把它们在地上铺展开来,能占据小半个篮球场。
各式各样的牌匾装扮之下的村(居)委会墙壁,并非中部城市襄阳独有的景观。不久前,《半月谈》的记者到广西东部一个“明星村”采访时看到,村委办公楼的整面墙上挂满牌子,“名目繁多,蔚为壮观”。而当地一位村干部却说,“类似牌匾还有不少,已经没有地方挂了”。
牌匾自然不是从天而降的,一个曾经在街道办事处工作过的公务员感叹,那些能上墙的牌子,基本都有“官方背景”。每一块在墙上闪耀着光泽的牌匾,都会经过一双权力之手的审批和授予,通常也意味着一项职责的转让和摊派。
来自各个部门的职责,化身为镶嵌着各式字体的牌匾,在村(居)委会墙上高高挂起,似乎找到了一个理想的栖身之所。
但不应该忽略的是,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是法律框架下的居民或村民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不是任由各级职能部门差遣的机关。不过,在各式牌匾的点缀下,不少村(居)委会沾染上浓厚的官僚气息,倒更像是街道或者村级的“二政府”。
事实上,对于这些自治组织而言,并非每块牌匾都被欢迎,也不是每项被摊派下来的职责都令人欣然接受。襄阳市相关部门在调研中听到不少抱怨,“一块牌匾就是一份责任,牌匾太多,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哪个部门交代的事情都得干,身上的负担是越来越重”。
那些一块紧挨着一块挂在墙上,铜质的或是不锈钢的牌匾,材质不同,款式也不统一。而和牌匾一样悬挂在半空的权责与事项,看上去也令人眼花缭乱。自治组织可以提供的服务,政府部门理应承担的职责,以及它们之间的边界,混杂在一片耀眼的金属光泽之中。
政府职责和社会服务缺乏清晰界线所造成的怪现状是,老百姓瞅着墙上五颜六色的牌匾犯糊涂,遗落在缝隙里的公共职能有了被推诿的借口,而社会自治的空间在“应付上级部门”的焦头烂额中被削弱。
每一块经权力之手授予的牌匾,在挂上墙的时候,都会被赋予各种意义和理由。其中,最正确的理由无非是,政府向社会放权。但是,放权并不意味着缺少节制地印制和分发牌匾,然后像随手扔掉包袱一样,将职责转嫁和摊派给社会。从某种意义上,有些伸到墙上的权力之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削权,而是另一种形式的权力滥用。
早在2010年,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
但是,无论是126块,还是163块,牌匾数量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墙壁上不断被刷新,仍然是一道常见的景致。在耐心统计过村(居)委会墙上的牌匾以后,襄阳市决定“清理规范过多过滥的制度、匾牌,为村(居)委会减负,逐步将村(居)委会干部从摊派任务中解放出来”。
就像当初挂上去的时候并不太费劲,将牌匾摘下来也是举手之劳。但是,当多余的牌匾被摘掉后,并不是留下一片干净清爽的墙壁,就可以交差了事。人们不禁要问的是,那些被摘掉的权力和责任,究竟应该安放何处?
最妥当的答案还是:理应政府承担的职责要归位,政府无法包揽的事务交还给社会。不过,政府将职能转交给社会之前,还是应该先梳理清楚权力清单,划清政府和社会的界线,再慎重地将牌匾授出去,挂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