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6月13日电(记者王鑫昕 实习生李梓汐)四川省政府于6月9日公布了一个30人的法律顾问团名单。他们将于近期接受聘任,开始履职。
这是四川省政府首次设立法律顾问团。今年3月,四川省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意味着此项工作进入制度化轨道。法律顾问团的职责是为省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等6项。30人中,有17人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12人来自律师事务所,1人来自企业。
牵头此项工作的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渝田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这些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涵盖了行政权力运行中可能涉及的诸多方面法律问题。
过去,四川省法制办有立法咨询委员,个别省级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没有制度化。“需要法律顾问就请,不需要就不设了。”张渝田说。
设立法律顾问是很多地方政府的做法。不过,有人大代表撰文指出了一些问题,部分政府官员缺乏对政府法律顾问应有的重视,政府法律顾问缺乏独立性,部分政府法律顾问一味迎合领导等等。
目前,各级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角色,但受编制限制难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为此,四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设立法律顾问团。
“法律顾问团有别于政府法制办公室,他们是站在体制外的角度来看体制内的事。”张渝田说,“这有助于让政府的决策与社会贯通,更符合实际。”
对这项工作,四川省省长魏宏要求,一是要把有水平的人请进来,二是要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
怎么保持法律顾问的独立性?张渝田表示,法制办鼓励法律顾问“去行政化”,坚持法治精神和职业操守。“政府需要不同意见,有了不同意见才能保持清醒。法律顾问团就是要帮助政府更好地在法律框架内、在法治轨道上保持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