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的4人团伙抢劫案。站上被告席的,是4名稚气未脱的孩子。
该案中,4名涉案者都是重庆周边区县的未成年人,“漂”在重庆时相识。因为李甲的父母在重庆有一处空闲的房产,念完初中就不再上学的4人便在此落脚。
4名均出生于1997年的大男孩几乎处于无人管束的状态,他们的父母很久才会来一个电话。在这里,他们几乎没有其他朋友,口音让他们经常被一些“土著”讥笑为区县娃,共同的自卑和孤独,让他们变成情同手足的“好兄弟”。
2013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刚回到住所楼下的刘丙觉得一名路人看自己的目光充满敌意,便大声斥责,对方回骂的一句话,让一贯脾气暴躁的刘丙瞬间暴怒,两人扭打了起来。
楼上的“兄弟们”听到刘丙的召唤后,不问青红皂白,冲下楼便动手。后来,有人提议让对方留下手机,“拿500元来赎”。
并未意识到已触犯法律的4个少年很快被抓,让他们绝望的是,4人的父母得知孩子涉嫌犯罪后,第一反应都是“这个死娃儿,自己惹的事情自己了断”。
如何让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得到关爱,消减他们对社会的敌意?主审此案的江北区法院刑庭少年审判合议庭法官何建群决定,邀请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
郑勇利是重庆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心理辅导志愿者中的“元老”。跟她帮扶过的众多失足青少年类似,这4个孩子身上的“标签”是:青春期的叛逆性格、因厌学而辍学、缺乏生存技能、充满焦虑、无法融入大城市的生活、极为孤独、曾长时间“留守”、父母的教育要么简单粗暴要么听之任之……
郑勇利和孩子们见面后,就像知心阿姨一样和他们聊天。4人都感觉,她说话的方式与父母及办案人员都不一样,“能听到心窝子里面去”。此前沉默的孩子们开始说话了。
心理咨询师所主导的这次交心,让孩子们的坚硬的内心开始渐渐柔软,几个孩子主动倾诉了自己的想法,而不再是办案人员问一句答一句;他们也当着郑勇利的面向父母表达了歉意;他们还第一次目光柔和地与法官对视,主动说出:“我错了,对不起……”
最终,本着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原则,他们被从轻处罚,获得缓刑。
李丁也是一名未成年人罪犯。
悲剧发生于去年,当时他未满18周岁,是一个发型师,他将水果刀刺向了自己心爱的女友和臆想中的“情敌”,造成一重伤、一轻伤的严重后果。
两年前,未满16岁的他和一名比自己大3岁的女大学生恋爱同居,并用自己的工资维系着两人的爱情。去年,女孩怀孕,因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他将怒火撒向另一个男孩,在一次“约谈”中,他掏出了水果刀……
在看守所,自知罪罚难逃的李丁认定就此失去了爱情和前程,开始绝食。
对他最为沉重的打击是,父母在他最需要的时候选择了逃避——他们无力支付这次伤害案所涉及巨额的赔偿,拒不出面。
就在李丁以为整个世界都抛弃了他的时候,郑勇利坐到了他的对面,微笑着问他,“你看我这个发型怎么样?”
这是李丁感兴趣的话题,他开口了,比画着说,如果换成他,将如何设计这个发型。这让郑勇利有了信心:李在情绪最灰暗的时候,仍然有对美的追求,意味着他对生活仍有期待。
随着交谈的深入,李丁的情绪相对稳定下来,他在咨询室里倾诉自己的委屈,后悔伤害了自己挚爱的人。
这一次,郑勇利使用了“绘画投射”疗法,并对李丁进行了抑郁测试,有针对性地解决他的心理问题。最终,李丁不再绝食,决心服完刑后,勇敢地拥抱生活。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14~18周岁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往往具有鲜明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其生活阅历、价值观念、行为认知以及心理承受能力和性格特征及人格特质等方面,都与成年人存在明显不同。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同样可能经历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司法机关服刑等一系列过程,这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对青少年的心理煎熬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些低龄青少年的司法程序中,引入心理帮扶,经实践证明具有积极的效果。
从2008年开始,重庆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合作,尝试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2010年5月,江北区法院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辅导工作暂行办法》,在基层法院尝试推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辅导工作。
这项工作已确立相对成型的步骤,即“三步辅导法”,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庭前心理调查、宣判心理辅导和判后跟踪辅导三个步骤。
“该项工作很有成效。”何建群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纵观未成年人犯罪,一个重要因素是家庭教育和亲情关怀的缺失,他们在尚不足以正确面对生活压力的时候投身社会,很容易与闲杂人员交往,最终走向歪路。“心理咨询师的介入,能与法官一道,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端正生活态度,激发他们心中的正能量。”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不健全,往往很容易将自己的错误归咎于‘生活所迫’,而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心理服务有助于帮助他们直面困难,树立勇气,规划人生,用正当的途径,合理合法地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她说。
何建群认为,心理咨询师对家长的心理辅导所产生的作用同样值得肯定。“孩子犯罪,背后往往都有父母教育存在的重大偏差。心理咨询师和家长的沟通和建言,能让他们正视自己的监护责任,往后能积极作为、正确作为,挽救自己的孩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要真正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辅导工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解决一些重要的体制机制问题。比如,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帮扶仍仅限于个别法院的探索实践,操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引。另外,受制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咨询师的心理帮扶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举行,存在种种局限,对方趋利避害的本能会让未成年人选取有利于自己的信息甚至刻意提供虚假信息,降低了心理咨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影响到结论的参考价值等。
(本文中所有未成年人均使用化名)
本报记者 田文生 实习生 王林 宗祎思 周义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