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只是征求意见稿,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还是在业内引发巨大争议。
引发争议的是,“处方药”出现在了征求意见稿中。这意味着,如果该办法通过,未来处方药或将可以在互联网上销售。此举被认为是对互联网销售药品的松绑。毕竟到目前为止,处方药主要在医院销售。
在药品零售界,已经有多家企业对此表示不满,而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对此也是争论颇多。征求意见结止日期已经过去10多天了,这个新规的未来仍不明朗。
担心药品滥用还是担忧市场被分流
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贴出了一则通知,要对《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要求,征求意见将持续一个月。
在最初的几天,业界还没有太多动静,但从6月13日开始,各种意见开始出现。当天,中国药店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主办了一个座谈会,与会者总结出若干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好处。
6月17日,在湖南长沙也举行了一个座谈会,包括老百姓大药房在内的多家公司或机构,总结出了松绑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诸多害处。
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的基本观点是,网上药店是属地管辖,销售范围却覆盖全国,大大加剧了监管难度和监管工作量。如果再降低网上药店准入要求,可能会导致网上假劣药泛滥。
6月18日,在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员与几十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行业协会的代表坐到了一起,就上述征求意见稿交换看法。这其中,有国药集团、上药集团、广药集团、九州通、同仁堂、老百姓大药房、华润医药等药品零售企业,也有化学药品协会、药品设备工业协会、药品商业协会等组织。
一位参加了这个座谈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座谈会来得仓促,但一些外地的药品零售企业当天凌晨三点多赶到北京,就为了当面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员提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员态度很明确:“不能等所有条件都成熟再放宽网上售药,等条件都成熟了,我们头发都白了。”
在这次座谈会上,老百姓大药房等企业和机构持反对意见,而包括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等在内的大多数机构则持赞同意见。
谢子龙在座谈会上提出,放宽互联网售药面临四道难关:医院处方不外流,网售处方药难以进行;医保报销衔接有障碍;配送安全难保障;可能造成药品滥用。
谢子龙以抗生素为例,认为目前虽然没有放开处方药的销售,但实际上网上卖处方药很普遍,抗生素滥用已很成问题,放开之后恐怕更成问题。药监部门对实体药店都监管不过来,何况网络销售。
在他看来,即使要放开互联网售药,也只能是向连锁药店放开,单体药店不能放开。
而在赞同者看来,放宽互联网销售药品是不可阻挡的趋势,监管并不是互联网售药的障碍。
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药品零售企业不同意放宽网上药品交易的限制,不同意处方药网上交易,这些意见均不妥。征求意见稿是积极改革、顺应全球同行业大趋势的。零售药店巨头们不能为了小众利益而牺牲大众利益。
“实体药店反对的原因就是担心消费者分流。”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说,在我国,80%的药品在医院销售,零售药店只能分剩下的20%的市场,如果互联网售药再放开,实体零售药店担心这本来就不大的蛋糕又将被分掉一块。
“不是所有的处方药都能在互联网上销售”
其实,不论反对者还是支持者,对这个征求意见稿的预期可能都有些过高。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征求意见稿并非彻底放开互联网售药:“不是所有的处方药都能在互联网上销售。”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计划就这个征求意见稿制定一个目录,以界定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边界。这个目录可能会很窄,治疗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处方药、常用但风险较小的处方药会是这个目录的主要内容。
除了这个限制,从事互联网销售药品的企业也有明确限制,拥有实体药店的药品零售企业才具有申请互联网药品销售的资格,而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进行互联网药品销售。
看似迈出了一大步,实际上也仅仅是一小步。而这一小步,即使是在监管部门内部,也是争议颇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征求意见稿在总局内部的各业务司室之间被广泛争议,有的部门认为要谨慎,有的部门觉得应该顺应互联网的潮流,还有的部门认为,把食品和药品放在同一个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合适,应该分别制定管理办法。
“业务司室对这个事情的争论很激烈,这些年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争论。”上述工作人员说。
今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一位副局长带队到多地进行调研,以了解互联网销售药品、食品的情况。调研的结果是,公众希望能推动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的规范管理。
早在10年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经开始关注互联网药品销售问题。
2004年5月28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当年7月8日实施。这个办法不允许互联网销售药品,只是允许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
2005年12月1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实施,相比此前,“交易”两个字被凸显,互联网药品交易开始得到允许,这就包括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药品交易,也包括了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药品交易。在面向个人的药品交易中,处方药还是禁区。
规定实施之初,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审批一直很谨慎。到2007年7月31日,获准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网站,全国只有4家。
但在最近两年,网上药店的申请和审批都获得了加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目前网上药店已经有209家。而在互联网上,未经审批许可的网上药店数倍于正规军。仅2008~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曝光了200多家网上黑药店。
“互联网销售药品已经是事实,市场还不小,监管部门觉得不如干脆制定一个规章,把这个市场监管起来。”一位接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人士告诉记者,从监管的角度看,搭建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第三方平台,是利于监管的做法,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有整整一个章节就是讲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
互联网售药的春天到了吗
事实上,众多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已经开始对药品销售动脑筋了。在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有了药品销售的专门频道。
2012年,全国互联网药品交易规模达到16亿元。而在2013年上半年,仅天猫医药馆的成交金额就超过10亿元。
今年1月23日,阿里巴巴对中信集团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进行总额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37亿人民币)的战略投资,收购后者54.3%的股份。
在此之前,这家公司在互联网药品销售领域名不见经传。但是,这家公司拿到了国内第一块第三方网上药品销售资格证的试点牌照,还掌握着中国仅有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体系。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撰文表示,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医药电商的创新和竞争,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项利好政策,有利于破除目前医院“垄断”处方药和“以药养医”的怪象。
他拿出的数据显示,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已经占到整体销售规模的30%左右,日本为17%,而欧洲则是23%。
实际上,针对互联网药品销售,各国态度并不一致。胡颖廉告诉记者,瑞士、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禁止网上售药;瑞典的互联网药品经营权由一家国营企业独享;法国仅允许非处方药通过网络销售;美国、英国、日本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允许网上售药;荷兰则对此持完全放开态度。
“在我国,互联网销售药品已经有10多年了,政策层面一直没有放松的迹象。”胡颖廉告诉记者,监管部门的态度一直比较谨慎,担心假药劣药泛滥。但实际上,尽管具有涉网因素的假劣药品案件数量和规模均呈上升趋势,但互联网并不是产生假劣药品的原因,只是药品流通的一个渠道。完全放开或彻底禁止互联网药品经营都过于武断。
在胡颖廉看来,网购的繁荣主要在于价格优势和便利性,但药品消费不可能提前锁定,都是生病了才会去买药,网购的优势体现不出来。互联网药品销售对实体药店销售并不会造成太大冲击。
胡颖廉曾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类别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卖的最好的是计生类用品和简单的医疗器械,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销售并不理想。网购的主体是中青年,但这部分人群对药品的需求不大,而且对互联网销售的药品信任度很低。
“监管是焦点。”胡颖廉说,互联网售药的IP地址、交易发生地不一致,网上取证很困难,且很多时候不能作为法律证据,针对互联网售药的监管还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做的是把正规的市场培育起来,取缔非法的网店。
在胡颖廉看来,互联网药品安全问题的实质,是现阶段我国尚不发达的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生产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要管理好生产经营者,就必须服务好消费者。
本报北京7月14日电
本报记者 李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