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期间,多项加分乱象遭曝光,引发社会持续质疑。高考加分政策何去何从?个别争议较大的加分项目,应怎样调整?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
教育部门难以监督“照顾性加分”对象
中国青年报:目前高考加分政策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照顾性加分,另一类是鼓励性加分。您认为哪一种存在的问题相对较严重?
杨东平:各有各的问题。照顾性加分的对象主要是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公平。而鼓励性加分,主要对象是在某一领域有天赋的学生,比如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是给有特长的学生一些鼓励。
在照顾性加分方面,最为严重的是加分对象的针对性不明确。
中国青年报:为什么会说“针对性不明确”?
杨东平:当前,考生加分资格的决定、审批,都是由相关部门独立完成的。例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资格由民委相关部门决定,而烈士子女、军人子女的加分资格,则主要由公安、部队等出具相关证明,这个过程中教育部门也无权干涉。
因此,这是照顾性加分政策亟须调整的问题。
各地保留“加分政策制定权”造成混乱
中国青年报:鼓励性加分政策引发的问题是否更多?
杨东平:是的,鼓励性加分利害性大,所以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2005年~2006年,教育部曾将高考加分政策制定权下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教育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框架内肆意发挥,从而造成加分的混乱。
中国青年报:2008年起,教育部对鼓励性加分作出相应整顿,各省的高考加分都在“瘦身”,问题解决了吗?
杨东平:问题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解决。主要原因是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仍然相当程度上保留了制定高考加分政策的权力。如果各地仍然保留加分政策制定权,就可以在框架内,任意解读高考加分政策,导致高考加分项目五花八门。
比如高考体育加分,一是门槛过低,二是决定权被地方体委垄断。这两方面决定了体育加分的造假事件相对较多。
中国青年报:在被诟病最多的鼓励性加分领域,您有何政策改进建议?
杨东平:第一,应当提高考生获得加分的门槛。
比如,文体特长生的加分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当前国家二级运动员即可获得加分,由于二级运动员的标准低,个别地方出现造假现象。如果把标准提高为“只有国家一级运动员才能享受高考加分”,一定程度上可减少这类现象。
第二,建议取消地区级三好学生、地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高考加分,给此类品德行为加分是错误的。学生在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时,容易形成“双重人格”,违反教育的本质。
第三,鼓励性加分在人数和分值上应该有所控制。鼓励性加分的人数不应当超过全部考生的5%,加分分值不应当超过5分,目前各地动辄加10分~20分的奖励有违公平。
陕西省以“优先录取”代替加分的政策,是一个好尝试,最好能有一个替代加分的措施。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应当如何从制度上,解决高考加分不规范的问题?
杨东平:解决的根本途径是,教育部收回各省自由制定高考加分政策的权力,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加分政策。为公平起见,教育部应当制定统一的加分项目和分值,各地不得随意发挥。
纵容造假的学校应受罚,加分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在加分舞弊中,学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杨东平:对参与大面积舞弊、纵容学生造假的学校,校方已经背离教育的目标,应当接受惩罚。例如,今年被曝光加分造假的辽宁省本溪高级中学,我认为应当免除其省级示范中学的称号,并取消其向高校推免学生的优惠政策。
同时,涉案学校的校长应当被免职,并追究刑事责任。大面积造假案背后可能隐含经济问题,有关部门应当追查。
中国青年报:您指出了教育部门无权插手一些考生加分资格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杨东平:我认为,教育部门应当介入学生的加分资格的评价过程。同时,这一过程应当全部公开,透明操作。
中国青年报:除了教育部门,是否也应有第三方力量的介入和监督?
杨东平:高校应当介入高考加分政策的实施,有权决定加分项的合理性。比如,清华大学在录取时采用“裸分”,即仅关注高考的考试成绩,不参考相关的鼓励性加分。
学生的成绩应当采用“原始分+加分”的形式。但是目前,因为这涉及到学生投档的问题,只有拥有自主招生权的学校可以实施这一政策。
我也赞成将社会监督引入高考加分政策的实施过程之中。一方面,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可以牵头组织“考试公平委员会”,介入加分学生的资格评审。另一方面,公众和舆论也应加大关注力度,及时举报幕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