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27日《新京报》报道:针对有报道称,吴英委托代理人蔺文财称吴英曾向上级纪监部门举报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涉嫌受贿,浙江省东阳市26日发布消息回应:东阳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深入调查。现已确认吴英案中,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并称陈军已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
“亿万富姐”吴英已经由死缓减刑为无期,这时,即使是诬告,也没有了“核准执行死刑”之忧,所以不排除因对资产处置不满而诬告的可能。对于官员来说,即使是被诬告,也不是自证清白的事情,更不是口头回应“没问题”就可以了。正因为如此,一项调查显示,49.88%的人“怀疑官方表态!吴英有诬告的必要吗”?49.55%的人“建议由中纪委来查,给予准确消息”,只有0.57%的人“相信官方消息!或许是吴英记错了”。
吴英举报陈军,时间是2007年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当时总共举报的有14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其中有3人已被相关部门查处,陈军那时还只是财政局副局长。时间的跨度,必然带来取证的难度。要证明副市长陈军是被诬告的,即使不考虑借第三方、第四方或更复杂的实际受贿渠道,至少也得拿出陈军及其家人的财产透明及其7年来的资金流水,因此,绝不是两三天就可以完成“深入调查”的。
实际上,长期以来,不仅“兄弟查兄弟”的同级调查公信度不高,即使是“上级查下级”,也往往被指责“老子查儿子”,这可能正是公众建议由中纪委来查的原因。东阳市是县级市,按照党政干部管理归属,副市长陈军至少是金华市管干部。那么,其是否有问题,按理来说,就至少应该由金华市纪委来回应。东阳市进行回应本身,就有越权之嫌。
吴英当时举报了14人,除已被查处的3人之外,其他被举报的官员情况,至今未对外披露。这一方面说明,当时处于羁押状态的吴英,即使有诬告的可能,但举报官员也并非完全是“信口开河”。另一方面,另外11名被举报的官员,在调查情况都没有公开的情况下,不少人还被提拔了,如现在的副市长陈军,这更加令人生疑。
现在,副市长陈军已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但问题是,当地的“深入调查”已说副市长没有问题,那么,同级的公安部门详细调查再证明陈军有问题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当然,就自己被诬告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副市长陈军的权利,我们应予以尊重。但问题是,怎么保证公安部门的调查一定是客观公正的呢?即使是客观公正的,又怎能保证调查结论的公信力呢?
我希望,中纪委能够介入此案,早日让真相大白,在打消公众疑虑的同时,如果陈军副市长确是清白,也还他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