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诉浙江稠州女篮强行解约一案,今天在杭州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场,全权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李昕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当庭辩诉得非常出色,相信法律会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今天,不少媒体前往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旁听。作为被告一方,稠州俱乐部方面认为,李昕在训练过程中,过于严格,曾出现打骂队员的情况。女篮球员裴悦等出席作证,称在训练中李昕因球员表现不佳,出现过打耳光、大力拍头、踢屁股的现象。李昕一方律师则认为,由于之前没有反映该问题,作证球员证词存疑。
双方争议焦点是提前解约是否合理。俱乐部方面认为,李昕并未达到俱乐部要求在联赛中夺冠,结束工作合同理所当然。李昕方面则认为,必须夺冠条款并未出现在合约中,俱乐部方面强行解除合同属于违约,理应全额支付3年合约内的工资。
“我们今天辩论占有很大优势,毕竟合同摆在那儿。”李昕说。某篮球经纪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李昕签订的是保障性合同,“从合同的内容看,李昕是占理的。按照国际惯例,应该是全额赔付,国际上这种官司都是如此判决的,但国内究竟会如何认定,还有一定变数。”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