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育领域有三件事,颇受关注。一是北大师生就校方举办“燕京学堂”展开激烈的讨论,并反对将静园作为燕京学堂的宿舍;二是清华学生为一名被“非升即走”政策淘汰出局的讲师写请愿书;三是南科大首届学生中有两位提前毕业拿到“学位证书”,但他们的“学位证书”不是国家授予的,而是南科大自行授予的。
从这三件事中,我看到了中国教育改革的希望。一直以来,我们期待自上而下的教育改革,但从现实看,推进教育改革的力量,更多来自第一线的教师、学生。这三起事件中师生们的表现,都反映出目前的大学师生,已经不再“逆来顺受”,完全被动地接受上级部门的安排、校方的政策、规定,而是据理力争,维护教师、学生的权利,进而推动学校决策的完善,为整体教育改革积聚力量。
对于北大“燕京学堂”引发的讨论以及校方对此事的处理,有舆论称这是学校民主决策的一次尝试,也是民意的胜利。从结果看,似乎是如此——最新的消息是,校方已宣布放弃在草坪下修建教学设施,同时,明确静园一至六院不再作为燕京学堂宿舍——但如果从整个事件的肇始看,则会发现,事先学校并没有就该计划听取师生的意见,包括要不要建“燕京学堂”,怎么建等等,就由校方拍板决策,之后才引起师生的关注,反对声四起。
这其实是学校缺乏民主决策的结果。如果事先有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包括把方案提交教授委员会、学生委员会讨论、审议的过程,事情就不会发展到后来的地步。而学校重大办学事宜,必须充分听取师生意见,这是办学的常识。遗憾的是,漠视师生权利的做法在高校中普遍存在。
北大师生对“燕京学堂”计划的积极建言,让社会看到了师生对学校重大办学决策的参与、表达意识,是推进学校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力量。因此,其价值和意义,不仅体现在“燕京学堂”计划被调整,而在于重建学校的管理、决策模式。在此基础上,师生才能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教育和学术权利。
而清华学生写请愿书挽留教师,也是对自身权利的“救济”。有论者认为,清华大学“非升即走”政策,是多年前就制定的,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被转岗、淘汰,是规则使然,对此,大家应该有“契约精神”。还有论者认为,国外大学也实行“非升即走”政策,清华这样做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多年前清华这一政策,是谁制定的,充分听取过师生们的意见没有?
再者,国外大学普遍实行现代大学制度,学校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治理,校长没有行政级别,由对董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公开遴选,学校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最高的教育和学术权力机构,学校行政不得干预教育和学术决策,而是执行教育决策、学术决策,这与我国的大学制度有很大的不同,简单对比容易闹笑话。
学生向校方表达意见、参与学校决策,这本属于学生自治范畴(这也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但在我国高校,学生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的渠道并不畅通。学生会组织在行政治校体系中,有的沦为附庸,职责是向学生解释校方决策,配合学校执行政策。
南科大的首届学生,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们本可以参加一次象征性的高考,然后获得由国家授予的文凭,但他们拒绝了高考,只拿学校授予的文凭。虽然在这届学生之后,南科大的招生、学位授予都已经被纳入计划体制,但这届学生的存在,向世人说明,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在我国其实是行得通的,学生的培养质量也可以得到保障,实施这一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部门愿不愿意放权。
教育改革的核心在于放权: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学校行政向教师、学生放权。但放权的改革艰难而缓慢,这就需要学校向政府争取属于学校自身的权利,也需要师生积极维护自身的权利,这一过程就是推进行政放权、提高学校现代治理能力、建立民主管理的过程,也是教改的希望所在。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