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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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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薪酬改革抓住“牛鼻子”

央企负责人莫将“高管”当“高官”

崔丽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8月25日   10 版)

    8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释放出对当前央企负责人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的明确信号,这意味着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提速,同时面对步入深水区的急流险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

    一直以来,央企高管薪酬话题刺激公众神经:央企高管赚多少钱你知道吗? 央企高管该拿多少薪酬合适?央企高管开多少工资到底谁说了算?在这些热议中,披着神秘面纱的央企高管薪酬显露真容。

    数据显示,2010~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70万元之间。

    央企高管“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一直颇为公众所诟病,有的国企老总动辄收入上百万元,哪怕行业不景气、企业业绩下滑,天价薪水“我自岿然不动”。即便在同一个企业中,处于金字塔尖的老总与普通一线员工,工资相差数倍、甚至几十倍。

    诸多不公,以至于使央企薪酬一度成为“敏感词”,如同一个不能触碰、不能言谈、不能涉足的“雷池”, 一些央企高管不愿面对媒体,最怕的是被追问“工资多少?赚多少钱?”一旦露了口风,就会遭到公众和媒体炮轰。

    “有任命没有明确任期,有职务没有严格考核,薪酬同业绩不挂钩”,成为部分央企高管的真实写照,折射了央企一直以来存在着的“激励不够、约束不足”的通病。表现在央企高管薪酬分配上,则存在着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的顽症。

    央企高管收入“偏高、过高”,究其背后,是固化了的行政职级、级别诱因使然,央企高管既坐着带级别的行政高位,又拿着企业高管的高薪,“市场化的薪酬用在任命制的干部身上”的错位,酿成了所谓“左手高官,右手富贵”的纠结。

    对央企高管薪酬进行调整,实则是对国企收入分配秩序进行大力度改革,此一举,可以说切中积弊,触及了一直以来社会公众关注的痛点,更是抓住了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牛鼻子”。

    央企负责人,通常被定义为“央企高管”,而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中,央企高管则成为“央企高官”的代名词,最显著的体现,即在央企高管多有着部级、局级职级分类,更有与各职级相应的薪酬工资待遇。因职设定的消费定额,即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所谓职务消费,更成为一个巨大的“黑洞”。

    现实中,“职务消费”成了一个“魔术筐”,种种假公济私的“自肥”行为统统都能往里装,不光个人不用花费,家人、亲戚、朋友的吃、穿、住、行、玩、医,都能充抵到公款账上,“职务消费”成了个人的“提款机”。有的国企,以“职务消费”的名义,装修办公室、配备专车,还有的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因为“反正钱在那里,不花白不花”,成为滋生“软腐败”的温床。

    这一次,中央对这些看不见的、隐性的“职务消费”稳准狠发力,明令提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对各种“零花钱”更是根除到底,态度之坚决、针对性之强,令人拭目以待。

    毋庸置疑,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衡量一个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有一整套复杂、精细的经济指标。企业高管的角色定位在“管”,即管理运营之道,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自然要与企业盈利多少、经营业绩相挂钩,由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责任等经济性指标来确定。

    实际上,国资委对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进行了十年探索,逐步形成目前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酬制,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基本年薪与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联系。此外,每年国资委与每家企业签订年度责任状进行考核,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增加值、节能减排情况、自主创新等都会影响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等级越高,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也越高。

    规则虽已制定,尚需科学规范的体制、机制保障,以及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

    有关专家指出,以公平为目标的新一轮国企改革已经出发,提高劳动者劳动平等程度是题中应有之义。国企薪酬改革正是这一抓住“牛鼻子”的关键一役,并且延伸到国资委监管之外的金融企业等国资系统,形成全方位监管覆盖之势。

    推进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牵一发动全身,需要配套措施跟进。国资委不久前推出“四项改革试点”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为切入口,探索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监管新体制模式。尤其是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在董事会行使薪酬管理方面,探索形成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在国内、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明确薪酬策略,建立与经营业绩、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真正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在试点的新兴际华企业,我们已经看到,面向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薪酬与业绩挂钩的考核机制已初步建立,业绩不好,企业负责人照样拿“980元一个月的底薪”。

    做好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要适应党管干部的要求,探索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其中需要厘清的认识在于,即便是由中组部任命的央企、国企集团董事长,其职责重心依然在经营管理企业上,以市场为导向,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绝非理所应当地享受“高官”职位衍生出的种种不合规的职务消费待遇。

    言下之意,央企、国企薪酬改革,要把“高官”与“高管”分开,“把董事长与总经理分开”。由组织任命的董事会出资人代表,薪酬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辅以企业经营业绩和风险报酬激励性薪酬。而职业经理人,则适用“市场价”,择优聘用,公开透明,薪酬高低由市场说了算。政企分开,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去行政化,让企业家回归企业家本质。

崔丽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08月25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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