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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上海浦东团组织“虚功实做”,着眼“塑型期”困境少年

“坏孩子”也有春天

本报记者 王烨捷 《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9月04日   11 版)

    一个被外界定性为“坏孩子”的少年,未来会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有为青年,还是会成为一个浑浑噩噩四处捣乱的“混子”,这取决于他在“塑型期”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在上海浦东新区,那里的团组织正力求让“坏孩子”尽快遇到“对的人”。

    近年来,团浦东新区委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辖区内36个街镇每150名重点青少年配备1名专职社工。社工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把处于社会边缘、甚至已经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偏差的青少年“拉”回人生的正轨上。

    承接这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青少年服务部部长陈丽丽告诉记者,目前经社工辅助的所谓“坏孩子”,几乎可以做到百分之百重回正轨、远离犯罪。

    没人管的孩子交给谁

    开学前夕,上海浦东东明路街道的团委书记张丽萍又开始发愁了。她手头上,有一个“没人要”的孩子,不知道开学后学校是否还肯收他入学。

    开学就上二年级的小东(化名)活泼好动,这个才刚刚念了一年书的孩子,未来不知道还有没有可能继续念书。他的母亲身患尿毒症,姥姥80多岁,父亲跑得“连警察都找不到了”。上学期期末的一天,孩子早上被送进学校,到了晚上放学,竟成了校长的“心头大患”。

    “这孩子今天晚上没人来接了,他妈妈跟我明确表态不来接,怎么办?”遇到这种问题,校长给张丽萍去了电话,让她“管管”这类家长监护缺失的事。

    据张介绍,尽管多方努力,小东的母亲还是不愿意继续抚养孩子,她抛给张丽萍一句话,“反正我不要了,你们养着他去。”

    小东在学校门卫室住了两天,张丽萍说,街道实在没办法,第二天给了张母一些钱,让她把孩子先接回家住。结果没过几天,孩子又被送到了学校。

    这样“没人管”的孩子,张丽萍还接触过一个。那是一个女孩,年龄稍大一些,父亲被判了无期徒刑,母亲跑了,因为“过不多久就能参加工作”因此她被幸运地安排住进了敬老院,继续学业。而小东因为调皮好动、乱抓乱爬,还常常欺负同学,学校不愿再让他上学,其母也不愿继续抚养他。

    这些孩子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父母全都健在,“不够资格”住进社会福利机构。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的大多数地区福利院,只有父母双亡的孩子或者弃婴才能进入福利院。像小东这样实际无人看护的困境儿童,直到去年才正式进入民政部视野。去年6月,民政部发文推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提出为困境儿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此前,我国已有河南、浙江、广东等多地开始探索建立这一制度,2013年试点则被确定在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四地,上海并不在列。

    临近开学,张丽萍担心的事正在一天天逼近,学校不要小东了,妈妈不要小东了,小东可以去哪里?她只能暂时先把孩子交给社工照护。

    “小混混”成功转型“创业青年”

    陈丽丽就是这样一名社工。她长期与一大帮没人管的“坏孩子”打交道。前两天,她意外收到“工作对象”小伟(化名)寄来的一款蛋糕。她从2005年开始受浦东团组织委托帮扶困境青少年,小伟是她帮扶的第一个对象,如今已创业开办品牌蛋糕店。

    今天的小伟,衣着清爽、打扮得体;而10年前的他,每天睡到自然醒,隔三差五换发型。陈丽丽上门时,他的爷爷奶奶一边告诉社工“孩子染着一头各种鸡毛色的头发”,另一边,当社工陈丽丽走进小伟房间时,这个闷头大睡的男孩掀开被子的一刹那,把她吓懵了,“不是说鸡毛色吗?怎么变成光头了?”

    小伟是因为“敲诈勒索”被陈丽丽盯上的。社区里好几个孩子家长找她告状,称自己的孩子被这个叫小伟的“小混混头头”收保护费,家长们扬言要“收拾这小子”。

    那时的小伟,因为行为不良被学校“勒令退学”。其实,学校是因为怕他带坏其他同学,而跟他签了协议,“不用去上课,但学校可以给他毕业文凭。”他的父亲身患重病,母亲从小就抛弃了父子俩,父子俩靠爷爷奶奶“供养”。

    在一间一居室的小屋子里,并排摆放着3张床,中间只留下狭窄的过道——一张床是爷爷奶奶的,一张是小伟父亲的,一张是小伟的。到陈丽丽第三次上门时,三张床只剩下两张,小伟的父亲去世了。

    那次上门,小伟主动向陈丽丽要名额,“那个‘阳光班’挺好的,我能去吗?”“阳光班”是团上海市委“阳光下的展翅”项目简称,该项目专为像小伟一样的困境青少年而设。“阳光班”只须读一年半,毕业后可以拿到一张职高文凭,两张技能证书,并推荐就业。

    但小伟有“前科”,他曾因抢劫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当时正处在缓刑期。陈丽丽陪着他找了学校、劳动保障部门、派出所等多家单位,一个月后,把他办进了“阳光班”。

    这个由团组织提供的机会,改变了小伟的一生。毕业后,他到南京西路的高档写字楼当过保安、楼层管理员,到医院门口摆摊卖过盒饭,现在自己办起了一家品牌蛋糕店,娶妻生子。去年,他还加入了临终关怀志愿者的队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主任检察官杨淑红告诉记者,“坏孩子”们大多处于“塑型期”,可塑性很强,只要在这一时间段遇到“对的人”,他们的人生就会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团浦东新区委副书记沈聪认为,对于这些处在“塑型期”的青少年,团组织不应“缺位”。

    默默做一些为“小群体”送“雪中炭”的事

    很少有人知道,检察院里的未检部门、法院里的少年庭、团委的权益部门平时都在做些什么。照道理,未检部门只须负责决定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就行,少年庭的法官只须办案、判案就行,团委的权益部门也大可以“推脱”说共青团没有被赋予参与青少年维权的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实在有心无力。

    但实际上,只要与未成年人有关,大家都在做“延伸服务”。未检科会尽量不去起诉未成年嫌疑人,诉与不诉都会有检察官找当事人“谈心”;少年庭无论庭前、庭后法官都会尽量做到保护未成年人;而团委的权益部门,则尽己所能帮助困境中的青少年,把他们移交给社工联系帮扶,是近十年来兴起的一个新办法。

    “坏孩子”毕竟是少数,为这一群体服务的事,过去很少被主动提及。人数虽少,但他们的重要性却丝毫不减。社工陈丽丽告诉记者,仅从上述“小混混头头”小伟处,她就联系到了数十名辍学在家、未来极有可能危害社会的孩子,他们中的30多人,后来都在小伟的带动下,上了团市委的“阳光班”,顺利就业。

    所谓“坏孩子”中的大部分人,浦东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杨淑红认为都是可以挽救的。从去年开始,未检科也主动找到了两家青少年社工机构购买服务,把“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孩子都移交给社工。

    “过去如果决定不起诉,其实很大程度上就等于把孩子扔回给不负责任的监护人,孩子‘二进宫’的可能性非常大。”杨淑红介绍,今年上半年,已有32个孩子被浦东检察院移交给社工,“你别看人不多,他们一旦走上歧途,会对社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除上述“小群体”外,团浦东新区委还注意到另一拨孩子——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在浦东检察院去年处理的案件中,约有20%的案子是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其中大部分是“性侵案”。

    据悉,团浦东新区委即将启动一项名为“青春益家”的公益服务项目,该项目将面向社会融资,除为遭到性侵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维权服务外,还将组织专家进入学校和社区进行“防范性侵”专题巡讲。

    团浦东新区委书记陈希的想法是,通过调动包括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内的社会力量,尽可能把共青团的工作“虚功实做”,主动承接政府青少年事务,“只有这样,共青团工作才能焕发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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