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9月8日电(记者潘志贤)以往各地时有出现的“超支办会”顽疾有望在河南郑州得到根治。9月6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向社会公布《郑州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控会议数量、会期、规模。
《办法》将市级会议分为4类,同时对各类会议的会期、参会人数、经费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市直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一类会议是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全会、市劳模会。二类会议包括市委全委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召开的全市换届会议;市委市政府召开,市辖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综合性会议。三类会议是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四类会议是除一、二、三类会议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市委文件批准的人数限定,每人每天500元的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二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人,每人每天450元;三类会议不得超过150人,每人每天350元;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每人每天300元。
《办法》要求市直部门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提供水果。同时,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