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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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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司法权催生掮客律师

刘建国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9月11日   02 版)

    推进依法治国,律师群体的职业素质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多起违法减刑案件相继曝光,让“掮客”律师这一群体浮出水面。他们热衷于跑关系,甚至超过其本职工作。他们与某些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影响司法公正,破坏行业风气。(新华网9月10日)

    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律师是一项崇高的职业,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民众权利,外表可谓光鲜。但是,在这支队伍中,却充斥着部分“掮客”律师,成为了啃噬司法权的“蛀虫”,令人深恶痛绝。律师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走后门,不仅玷污了律师行业的风气,更为严重的是,戕害了司法权公信力,损毁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且,这样的“掮客”律师还挺有市场。在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并不是考虑律师的知识多么渊博,辩护能力有多强,而是看重律师的“路子”有多广。于是,只要是与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感情至深”,往往就会成为走红的律师。熟谙关系,善于利用权钱交易的潜规则,在当事人与司法人员之间“拉皮条”,必然可以实现“勾兑”目的。然而,在这些行为的背后,却让法律颜面扫地,沦为了攫取利益的手段和工具。

    其实,之所以出现如此众多的“掮客”律师,本质原因还是司法权运行过程中处于“隐形”状态,还有太多的弹性空间可以自由操作。也就是说,不排除一些“掮客”律师利用潜规则、“灰色手段”取得辩护的成功。只要“成功”的案例有那么几起,就会激发当事人找“掮客”律师辩护的动力——达到了最终目的,手段究竟如何,当事人并不关心,甚至也乐于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一方面,司法权行使的程序、流程、标准等等,外人并不知晓,即便存在一定的猫腻,也很难被外界察觉。另一方面,由于案件不同,法律适用也并非千篇一律。在各种各样的案件中,自由裁量权的伸缩性,必然会吸引“掮客”律师趋之若鹜。他们脱离了案件本身,脱离了法律信条,走上了一条异化的“曲线救国”路。

    当然,利用自由裁量权开展辩护,是律师的一种权力,但是这种利用应当建立在独立辩护的基础上。通过和法官拉拢关系的方式进行“辩护”,不但涉嫌违法违规,还破坏了独立审判。

    基于此,要想杜绝“掮客”律师,除了破解当事人的“人脉关系迷信”思想,还需要在司法权运作上下足功夫。就目前而言,庭审流程的公开、法律文书的上网等,都是不错的方法和思路,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争取让司法权运行完全置于阳光下。同时,还需要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和统一,避免伸缩性过大,将法官权力放置到笼子中,避免逾越法律底线和原则。

    根本上而言,“掮客”律师的存在,正是司法权“被隐形”的一种真实生态。如果,司法权被置于透明公开的环境中,将暗箱操作的空间和渠道都堵死,司法权中的污垢也不会存在。如此之下,律师必然会以自身能力和水平去相互竞争,而不是热衷于成为“掮客”,更不会滋生权钱交易的丑态。

刘建国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09月11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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