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突击揽储的局面能否终结?9月11日,银监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超过3%,并明确发出禁令,防止银行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设置存款偏离度是为了防止银行在月末的时候突击揽储,而银行之所以要突击揽储主要是为了应付监管层存贷比的指标考核。
文件甫一出台,监管层方面就有人士向媒体分析,“存款偏离度是一个衡量存款波动情况的指标。针对月末存款高于月日均存款的实际,文件限定月末存款不得高于月日均的1.03倍。如果银行月日均存款为100亿元,月末的一天银行的存款不能够超过103亿元。”
“对超出指标的银行会给予暂停业务准入、降低监管评级等惩罚。”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表示。尽管文件对防控风险有所帮助,但业内人士与专家并未给出过高期待。
“短时期内,文件难以改变银行拉存款的竞争”,业内人士指出,在存贷比监管指标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存款偏离度实际上加大了银行揽储的压力。
银行突击揽储为哪般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即存贷比)不得超过75%。简单来说,相当于银行吸收100元的存款,只能发放75元贷款。
因此,为了达到监管层对存贷比的考核要求,每到月末、季末,商业银行纷纷进入揽储活跃时点。
其实,银行并非不想发放贷款,而是受制于月信贷额限制。大量贷款月初就已经用尽,为了完成存贷比要求,银行一到月末就开始想尽办法增加存款。“月末的存款数量往往高于平时。”国内一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月末冲时点吸存款,通过销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月末贷款业务基本就不做了。”
西南证券殷忠彬撰文称,监管层加大了违规揽储的监管压力,金融机构吸存难度加大,迫使商业银行加大中间业务及各类创新业务的发展,为了缓解日均存款压力,部分高存贷比商业银行或出现惜贷行为。
银行突击揽储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完成存贷比的考核指标,但此文件并没有涉及存贷比。在没有放松或者取消存贷比的前提下,“加大了揽储压力,同时也束缚了银行的贷款能力。”在徐高看来,在存贷比约束未放松、央行未能引导资金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存款偏离度管理的引入短期内很可能进一步恶化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存贷比被指风险反应敏感度低
徐高认为,尽管我国货币存量不少,但近期货币流量的快速下降还是在实体经济中形成了明显的融资瓶颈。“加快货币融通最理想的方式是直接融资。但无论是发债、还是发股票,在速度和规模上都远不及银行信贷。因此,对银行信贷投放的管控有必要放松。”
信贷投放需要银行的贷款增长,可由于存贷比的限制,中小规模的银行无力释放更多贷款。因此,文件的出台被业内人士指出是“只紧未松”。取消存贷比也屡屡被专家和银行业提及。
早在2012年1月,央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孙国锋即在其专著《第一排:中国金融改革的近距离思考》中指出,存贷比设限75%并不合理。
存贷比最初制定是为了控制通胀。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银行业于1995年引入存贷比。此前的1994年,国内CPI一度高达24.1%,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通胀水平。“起初制定存贷比政策是用来抑制通胀。”一位在银行工作的人士说。所以,存贷比起了两个作用:一是通过控制贷款,调控货币供应量;二是通过控制贷款,保证商业银行流动性。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媒体指出,存款是贷款的前提,贷款投放规模不理想,有需求原因,也有存款制约因素。
事实的确如此,随着各路“宝”的出现、以及互联网渠道分流,银行存款流失趋势加剧。招商证券统计,截至2013年年末,居民存款余额44.5万亿元,同比增长8.5%,增速下降8.1个百分点;居民存款理财化趋势明显,银行存续理财资金余额9.5万亿元,同比增长41.8%。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虽离红线较远,但有多家银行存贷比逼近红线。2013年年末,招行存贷比达到74.44%逼近红线,民生、浦发、中信、光大等银行的存贷比也都超过70%。
一方面是银行存款增速放缓;一方面是贷款需求比过去旺盛。“现在银行揽储比过去难了,而贷款对银行盈利又越来越重要,对现行的存贷比进行调整,银行没有存贷比的束缚后,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来投入实体经济。”银行业内人士表示。
此外,从1995年就开始实行的存贷比,尽管在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也被业内认为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出现了对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等问题。“去年存贷比指标并未超过75%,但银行流动性紧张出现了‘钱荒’,所以说,存贷比并非不能调整,况且银行业资产负债已经多元化了,仅盯着存贷比不能完全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取消存贷比须修订法规
尽管银行业期许监管方取消存贷比考核,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也有专家并不同意立即取消。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就是其中之一。他指出:“取消存贷比考核,银行可能会出现加速放贷,甚至将同业存款直接拿去放贷,会产生更多期限错配的问题,引起更大的风险。”
实际上,银监会于2009年初就主动调整过部分信贷监管政策,对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良好的中小银行,允许有条件适当突破存贷比。
今年6月30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分别对存贷比的分子(贷款)和分母(存款)作出调整,在分子项中减去了六项、在分母项中增加了两项,以此达到“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透露,“在中长期,银监会还将继续积极推动并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可是并没有明确指明是对存贷比进行修订。
但存贷比已经成为业内的“众矢之的”。国内银行业高管黄金老就公开表示,“正如我们不能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量事先确定一样,更不能把这个值写进法律。所以,需要从《商业银行法》等法规剔除具体的存贷比上限监管数值。”
业界呼吁,监管层也在改革。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李文泓近日透露,下一步,银监会将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银行机构率先松绑存贷比考核。如果试点成熟,将进一步推广。
在地方法规层面,5月14日,上海银监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在自贸区业务开展初期,不对自贸区业务和自贸区内分支机构下达单独的存贷比考核指标。
“银行从盈利角度考虑,当然存贷比高了好,因为存款需要付息,贷款则是收取利息,所以银行乐意多贷款;但从防控风险来说,存贷比例过高,银行日常现金支取和结算这部分资金就会不足,容易造成银行的流动性紧张。”上述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今后存贷比无论怎样调整,前提都将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