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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改非”、退养依然拿工资 返岗人挤无事干

湖南永州部分基层官员“被动”吃空饷

本报记者 卢义杰 实习生 王海萍 《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9月26日   07 版)

    CFP供图

    坐在堆满杂书的木桌前,陈景云递来了一张手写的“吃空饷”具体人员名单,共33人。此时,距他举报自己吃空饷已过去3个多月。

    陈景云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早已是新闻人物。2014年6月,这名正科级干部发帖举报自己吃空饷7年、诈骗国家20多万元,随即引起舆论聚焦。

    “我希望上级能针对我的问题,依法依纪先从我查起,处理零陵区100多个单位、770多人的‘吃空饷’问题。”他在网帖中称。

    中国青年报记者抽取陈景云所写名单中的17人进行核实,最终,6人承认曾经没上班而领取了工资或补助,另有1人虽名义上在岗,但至今仍在开店。

    不过,被证实曾吃空饷的干部均表示,这绝非其本意,而是达到某一年龄或工龄后,根据当地的土政策,或者退养,或者外出打工、经商,或者由领导职务改成非领导职务,“是上级叫我们休息”。

    今年以来,湖南整治“吃空饷”风暴正劲,在编不在岗的干部陆续返回单位。但多名受访干部反映,由于没有安排具体工作,有的人返岗只是“上午报个到,下午在家打牌”。

    “不上班没有道理,但请回来,还是不好安排工作。”永州市一名熟悉人事政策的政府官员坦言。

    三类人被举报吃空饷

    陈景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单单是其供职的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包括他在内就有至少33人曾经吃过空饷。

    他列举的吃空饷人员主要分为3类。前两类分别是改非人员、退养人员。

    这两类人员的产生,与一道年龄线有关。在一些地方,超过这条线仍担任某级别领导职务的干部,通常要改为非领导职务(简称“改非”)。有的人员超过这条线,则会保留工资、离岗退养。陈景云称,这一年龄线在零陵区曾是45岁。

    记者看到,在陈景云所写的吃空饷人员名单中,他把自己划入了“改非干部吃空饷”类,共3人,而被指吃空饷的退养人员共9人。

    永州一名官员用“土政策”评价这一做法。“按道理不能这么弄,可为了解决超编、领导超职数的问题,一些地方就把到年龄的干部‘一刀切’了。”

    第三类是外出人员。陈景云解释,有关部门在过去曾鼓励分流、下海,员工给单位交一些钱即可在外自主谋生,有的还可继续领取工资或补助。这类人员有7人。

    记者注意到,上述三类群体的共同特点是:当年均因土政策而离岗,如今年龄大多50岁以上,级别相当于正科或副科。

    2003年,陈景云第一次向上级反映吃空饷问题。“当时是匿名给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写信。”陈景云说,他并未针对具体单位,只是描述这种现象比较严重,“同时,有些地方明明一个职位可以做的事情,却要五六个人去做,增加了干部编制”。

    3年后,有一次,区里召开加强干部管理的座谈会,已是七里店街道办副书记的陈景云再次提出这个观点。

    这些情况反映没有回音。直到今年4月,陈景云发帖“自首式举报”,零陵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引起关注。

    2011年,零陵区已被曝光一起百余名教师吃空饷的事件。

    陈景云发帖举报的时候,湖南省各地整治“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行动开展已久。全国范围内,针对“吃空饷”的大规模治理也屡见报端。

    永州对此项整治颇为重视。永州市委书记陈文浩曾在一次调研中强调,机构编制部门要利用“三超两乱”专项治理的契机,着力解决好过去不能解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建章立制,在制度上做文章。

    整治无疑取得了一定成果,据《永州日报》2014年8月23日报道,截至6月底,永州市共自查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吃空饷”人员498人,已纠正处理401人,追缴资金276.35万元。

    报道披露,永州市祁阳县、零陵区的工作力度较大,在追缴的276.35万元资金中,这两个区县占了95%以上。

    《永州日报》开始公示部分区县、单位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名单。陈景云统计发现,单在今年4月,零陵区9家单位就公示了184人。

    陈景云有些疑惑:零陵区9家单位184人在编不在岗,那么,全区所有单位会有多少人吃空饷?永州11区县的数量,是否会超过官方公布的498人?

    “零陵区吃空饷人员共有770多人。”陈景云称,这个数据是一名基层干部告诉他的,来源是一次会议。后来,“770人吃空饷”的说法被多家媒体引用。

    对该数据的真实性,官方此前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不予回应。

    领导叫我们不要上班

    “我们不想退,45岁就退了,讲出去好难听啊。”时至今日,回忆起被说服退养的那一幕,七里店街道办工作人员刘明仍然心有不甘。

    退养人员,正是陈景云“吃空饷”人员名单中的一个类别。其实,退养现象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曾出现,绝非零陵区“专利”。

    2003年,刘明45岁,距退休还有15年。一天,街道办领导告诉他可以不上班了,让年轻人来上,“45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却叫我不要干了”。

    七里店街道办另有两名工作人员称,他们退养是在48岁。所有受访退养人员均证实,当时不用写任何申请,领导主动找他们谈话,“领导说行就行了”。

    “我们不可能硬要上班,肯定要服从安排。我们不可能赖在单位说:‘我要上班,领导为什么不叫我上班?’当时我们也没这么说。”七里店街道办一名退养人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坦言,“如果我们这么说了,单位领导肯定对我们有看法。”

    他们加入了退养人员的队伍。每天,他们不用去上班,但银行卡仍可收到每月2000元左右的工资,只是少了下乡补贴等补助。一些人则在当地做起了生意。

    当时他们难以想到,在后来全国不少地方治理吃空饷的行动中,离岗退养人员均被列入治理范围。而今年,作为“在编不在岗”人员,他们全部被通知回单位上班。

    刘明退养前后,2003年,恰逢陈景云调入七里店街道办任职。4年后,“改非”的命运落在了正科级干部陈景云的身上。陈景云也成为日后自己举报“吃空饷”群体中的一员。

    那年,陈景云45岁。“改非”次日,他依旧早上8点来到街道办,但感觉已经不一样,“大家对我很客气,就像对客人一样。”

    他回忆,有人来单位办事,不知情的同事说“这事要找陈书记”,一旁马上有人说“他已经‘改非’了”。于是,陈景云的事情渐渐少了起来。

    如果列席一些会议,陈景云也不太敢发表意见了。他隐约意识到,自己不是领导,能够被通知来开会,已经是现任领导对自己的一种礼貌。

    从心态边缘化,到逐渐不来上班,这被认为是官场的一种潜规则。永州市多名受访“改非”干部、人社系统官员均向记者证实,干部“改非”后,很少有领导专门通知其不用上班,但大多不会分配具体的工作。

    前述官员表示,事实上,一些现任领导未必希望在单位看到“改非”干部,“去上班了,现任领导会认为你有意见;不去上班,某种意义上,还被看作是对领导的支持。”

    “我打破不了这个潜规则,这是一个组织。”陈景云有些无奈,官场“设计”的流程,把他推向了曾经举报的“吃空饷”的大军之中。2007年以来,虽没有上班,但他每月依然可以收到两三千元工资、补助。

    相比较而言,永州市另一区县的干部张德更幸运一些。“改非”后,这位副职领导级别提了一级,由副科变为正科,成为主任科员,工资是每月3000多元。

    这样的待遇不算最好的。张德告诉记者,在一些地方,干部“改非”后,还可能会被安排到国企担任老总,领原单位、国企的双份工资。

    被分流而外出打工经商

    作为外出人员,七里店街道办工作人员李飞离开单位之后的道路,稍微辛苦一些。

    李飞大约在2012年前后“外出”。李的亲属李芗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年,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很多,“是单位要他们出去的,要分流。”

    在李芗看来,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有100多人,但感觉其实有二三十人就足够了,其余大都没有太多工作,有的人在单位玩一玩、出去逛一逛,之后就回家了。

    “李飞没办法,看单位人这么多,这么受压制,年轻也没事干,就出来了。”李芗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年单位要他们自己出去,“自己出去的,交5000元给单位;不愿意出去的,要交8000元。”

    所谓“出去”,指的就是离开单位打工。李飞到了南方某省,曾经销售过楼盘,也曾经每月800元工资帮人卖内衣,“做了很多事,吃了很多苦。”

    “我个人认为外出不是件坏事,他们在外面工作也是为国家作贡献。”李芗称。

    2004年,作为七里店街道办班子成员,陈景云参与过一次关于“外出”政策的会议。他表示,当时的结果是,外出人员工资照发,但每年要给街道办交1万元。

    记者在七里店街道办2007年岗位责任制文件中看到,文件规定,主动外出的每年交3500元,竞争落聘外出的每年交5200元。

    出台外出人员规定的,不止是七里店街道办。零陵区富家桥镇2007年镇干部岗位责任制也提及,外出办实体人员(主动申请)每人交镇财政3000元,按财政局统一口径的打卡工资百分之百发放。分流人员则每人交4000元,工资同样百分百发放。

    2009年,这一岗位责任制文件的表述有所变化。文件称,对45岁以上人员,实行“自愿上岗”优惠政策,一般工作人员能在外自谋职业者,按照区委2002年(15号)文件精神可以外出,但需交每年8000元的待岗费。

    外出人员的待遇并不差。2007年的岗位责任制文件显示,外出人员享受财政打卡发放的全部待遇,享受工资改革后由区财政补贴发放的有关补助,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但李芗称,李飞每月只收到单位打来的生活费四五百元。

    当年的文件,多少透露出鼓励人员外出的色彩。2007年的前述文件还规定,符合竞争上岗条件,既不主动申请外出又拒不参与竞争上岗的,停发工资,并不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记者注意到,一份印制于2013年前后的七里店街道办通讯录显示,“外出”一栏的工作人员,已有7人。

    在陈景云看来,在当年,人员外出无疑对单位、个人都是双赢的。对于单位来说,可以分流一部分人员,而工作人员个人,可以获得另一部分收入。

    “唯一没好处的,就是老百姓。”他坦言,这些工作人员外出自谋职业,离开了公职岗位,但是,其工资、补助等依然要由纳税人负担。

    与退养、改非人员一样,“在编不在岗”的外出人员今年也被要求限期返回原单位上班。李飞已于今年6月返岗。

    部分返岗干部称“回来没事做”

    今年4月,陈景云听说,街道办的其他两名“改非”干部都接到通知“要去单位报个到”。原来,当时,零陵区下发通知,要求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

    陈景云至今仍然没有接到重新上班的通知。他猜测,这或与他举报吃空饷有关,“给领导带来了麻烦。”

    但在七里店街道办一名知情人士看来,返岗的意义并不大。“全部陆续回来了,但是回来干什么呢?办事处人多,现在100多个人,回来之后有些人没有事干,每天要去打卡,下午很多人不去。”

    刘明已是第二次被要求返岗了。2008年前后,他按要求返岗,但上班不到半年,又没有人管了。直到后来,“来个政策又要上班,上班上几个月又没事。”

    对于这些当年“被动”离岗的工作人员来说,原先的岗位工作已经有人承担。而如果说当年请其“改非”、退养的原因是年龄,此时返岗的他们,已更不具备年龄优势。

    “我已经10多年没有上班了,单位不可能拿很大的事情给你搞。已经到了50多岁了,也快退休了。”一名退养人员向记者坦言。

    中国青年报记者走访发现,在部分单位,打卡签到成为部分返岗干部到岗的一种形式。零陵区一名干部打完卡后就回到经营的服装店。店铺位于该区商业城,其自称是“老板娘”,店内招聘营业员的广告中,留下的也是她本人的电话。

    记者在一天不同时段前往该服装店,发现她均在店内忙碌。

    “他们不回来上班,不对,但也是对的。”在今年4月前后,张德也按要求回单位上班。他准时上下班了一个月,后来发现,返岗的“改非”干部中只剩他一人坚持了。

    张德告诉记者,包括他在内的返岗“改非”干部,都没有被安排具体工作,“怪不得人家没来上班。”

    对于屡次举报“吃空饷”现象的陈景云来说,如果仅是把返岗当成一种形式,没有真正分配工作,那实际上,无疑相当于“吃空饷由公开转入了地下”。

    事实上,在陈景云提供的33人“吃空饷”具体名单中,“改非”、退养、外出等原因大多是地方土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但是,由这些问题带来的反思,此刻正在发酵。

    “严格意义来说,我觉得我不算吃空饷。”张德说,因为,他并非典型的吃空饷:在一个单位挂名领工资,但实际上自己有另一份差事。

    在张德看来,类似的现象不止出现在七里店街道办,也不止出现在永州。放任回家,算在编不在岗;但按要求回来,却又没有事情安排,“这就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写照。这说明,机构该裁的还是要裁,要精简人员,控制准入关,不然太多人了。”

    张德记得一件荒唐事儿:在永州市一些地方的学校,40岁出头的老师就被要求“退二线”,不上课了,反而招聘了不少代课老师。

    他说,如果返岗人员真的全部返回原单位,单位总人数肯定比他们离开时更多。如果这些老员工没事干,不仅浪费资源,还容易在单位生一些是非。一窝蜂地把人家赶回来,解决不了问题。

    “没有配套的制度,回来又不给安排事做,返岗只是走一个形式。”夕阳西下,在办公室里翻着杂志,张德又度过了与公务无关的一天。

    而陈景云,此刻还在家中,继续等待请他返岗上班的通知。

    (杨妥对本文亦有贡献。应受访者要求,除陈景云外均为化名。)

    本报湖南永州9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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