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云南昆明市和盘龙区有关部门就“9·26”明通小学踩踏事故的相关情况举行两场通报会称,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7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或停职。
9月26日,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校园踩踏事故,造成6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
人们很难相信这样的悲剧竟发生在这所教学质量和管理都备受赞誉的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有关人士指出,由两块“海绵垫子”引发的踩踏事故,再次显示校园安全教育仍然是教育的一块短板。
为让低年级的学生适应学校生活,明通小学一直给一二年级的学生提供午休的宿舍,宿舍楼设在学校操场铁栅栏外的两栋7层高、楼道较窄的老式居民楼里,并与学校一墙之隔,校内有小门通往那里。9月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午休的学生起床后,纷纷下楼前往教室上课。然而,就在此时,一楼狭窄的过道上,两块上体育课用的海绵垫子平倒下来,一些孩子被压在了垫子下,后面不知情的学生继续向前,大量的学生很快拥挤到了一楼楼道口,越来越多的孩子摔倒在海绵垫子上,压住了海绵垫子下的孩子,整个楼道充满了哭声喊叫声,幼小的孩子们惊慌失措,从3楼到2楼的楼梯上拥挤得更加厉害。事后,有学生回忆说,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海绵垫子一直都放在那里。
创建于1955年的明通小学,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在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最显眼的地方,挂着《明通小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其中规定:“在集中上下通过楼道的时间,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道通过楼梯。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各班正副班主任必须有一位教师带领学生通过楼梯,并在行进中负责组织、维护学生行进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同时,在楼梯每一层台阶上都有防滑条,台阶正中是红底黄字,提醒学生“走廊楼道不跑跳,脚步要轻慢慢行”。
“事实上,上级部门对学校的安全教育是有行政命令的,为此,很多学校都有各种逃生指南、安全教育手册,可为什么资料有了,效果却没有?”一位多年从事学生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士说,要把书本上的知识变为学生的逃生和自救本领,需要执行真正的演练,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并且要反复演练,才能让学生掌握一些逃生技能。云南省青联委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也认为:“演练的目的是发现哪些环节有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以及在事故处理上有哪些制度的不足。”
但是,专业人士却对学校安全教育培训现状感到担忧。比如,他们计划到一些学校开展专业安全教育培训时,有的学校表示,“没有上级的文件,不能接受”;有的学校则表示,必须“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开展”。
“从这些可以看出学校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他们根本没把安全教育当成正常的教育教学。学校管理者对安全教育的认识是否到位对于校园是否安全十分重要。”一位业内人士说。
李春光同时是云南省教育厅和昆明市教育局的法律顾问,做了近十年校园事故与风险防范的讲座,其中预防踩踏是重要内容之一,但几乎没有一个教育部门邀请他做培训,“据说他们都很忙”。
然而,更多的家长和社会人士认为,“办大校”、“大班额”成为学校安全的一个重大隐患。
有关人士指出,近年来,昆明四城区中小学越来越挤,班额越来越大,教师也越来越疲倦,而学校的建设规模基本没有扩大。许多被各种拔地而起的新楼盘包围的学校,变成了“井底学校”、“麻雀学校”、“桶式学校”,学生活动空间狭窄,许多学校做广播操都要分为两三批,进行错峰锻炼。下课后,学生上下楼拥挤不堪,安全隐患较大。
“安全教育需要学校、教育部门、专业的民间力量来共同配合完成,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引进专业的救援力量来对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真正将安全教育变成一门必修课。”李春光说,希望各界对明通小学悲剧的反思,能真正推动学校加快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向上级部门交一份报告或总结”。
另据通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等5人被停职;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李章、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霖等两人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