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0月13日电(记者吕博雄)近日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拟定了《哈尔滨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学前教育机构提前教小学文化课最高可罚款1万元,虐待侮辱幼儿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征求意见稿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在招生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不得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文化课内容。违反规定的,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坚持保育和教育并重,以游戏为基本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对幼儿进行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启蒙教育,促使幼儿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得到发展。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严禁实施虐待、侮辱、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学前教育机构或者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